今年1月1日,重庆市开县正式启动新任党政主要领导财产申报制。至1月底,首批申报的14名县级部门“一把手”,全部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了“家底”----―最低者21万元,最高者178万余元。
近年来,要求官员公布家产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总有人认为时机不成熟,而被置之不理。偶然有个别地方在一定范围进行了申报,那也是向组织申报,群众却无法了解申报的具体情况。开县这回是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布“家底”,更加接近社会要求。
我不知道,我们官员公布家产“时机不成熟”的理由究竟是什么?既然是人民公仆,公布家产需要担心吗?许多国家早就这样做了,我们也要求内部“申报”多年,向社会公布官员家产,其积极作用肯定要大于消极作用。
当然,官员公布家产可监督才有意义。开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向社会宣布了举报电话“12388”:“如果发现瞒报或谎报,欢迎大家举报!”发动社会监督固然很好,可是却应该以组织监督为主,因为你们是纳税人花钱聘请的职业监督人,有各种监督便利。那么,在这个问题上,组织又是如何监督的呢?
官员公布家产应该有一系列办法,而不是公布一下就完事了。应该包含公布、核查、监督、评价、问责等多个环节。是不是瞒报或谎报,一般人们并不好准确判断。如果核查,普通人又无权核查官员存款、住房、投资等情况,又如何监督和举报呢?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官员公布家产需要有规范的管理办法,甚至应该有专项法律条文加以明确。这样才能既保证官员公布家产有实际效果,也能够维护官员的合法权益。官员仅仅是公布了家产,只是完成了官员公布家产、接受监督的一个步骤,只有后续的核查、监督、评价等工作都完成了,官员公布家产才有实际意义。
无论怎样,重庆市开县启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都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如此向社会公开,也算是开了好头。官员公布家产,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如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必将对遏制腐败蔓延发挥积极作用。期待这样的官员公布家产,能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地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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