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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2730萬僅核定794萬、執行率29.1% 林智鴻批體育交流補助「看得到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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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林智鴻16日於教育部門質詢指出,高雄高中職以下共有223支運動球隊,但111年至115年間,學校運動團隊國際競賽、體育交流相關預算合計編列2730萬元,實際核定金額僅794.5萬元,整體執行率僅29.1%。他質疑補助制度門檻過高、經費規模與實際需求脫節,要求教育局重新檢討補助資格與分配方式,讓具備實力的基層運動隊伍有機會走出國門。 林智鴻表示,教育局體健科面對低執行率,認為並非補助條件過於嚴苛,並以六都多有全國賽前三名門檻為由,主張維持現行制度;至於學校經費不足,則建議向中央申請或尋求其他社會資源。對此,林智鴻認為,若地方政府面對基層運動隊伍的國際交流需求,只是要求學校自行尋找中央補助或民間資源,等於把原本應由政府協助處理的經費問題,再轉嫁給學校、教練、家長及選手。 「孩子已經拚到全國前三、甚至拿下全國冠軍,教育局卻形同雙手一攤,告訴學校你們自己再去募款。」林智鴻表示,對於投入大量時間訓練的基層選手而言,取得國際賽參賽資格只是第一步,後續還要面對機票、住宿、交通及參賽等費用,若地方補助制度無法接住,最後可能因經費問題放棄出國交流。 林智鴻指出,高雄現行制度除了部分項目設有全國賽成績門檻,國際競賽還要求須有5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參加;此外,移地訓練及部分國際交流活動也不在現行補助範圍內。對學校而言,即使已取得國際賽邀請或參賽資格,仍須自行籌措相當比例的出國經費。 全國冠軍過埤國小躲避球隊赴韓參賽仍籌款 他以鳳山區忠孝國中過去赴美交流為例,因不符合教育局補助標準,最後由他協助向外募款;近期過埤國小躲避球隊勇奪全國冠軍,取得代表台灣赴韓參加亞洲盃資格,家長同樣面臨數萬元旅費籌措問題,由於賽事參賽國家未達5國,也向教育局尋求補助但未獲支持。 林智鴻認為,補助制度若只用單一競賽名次及參賽國家數量作為主要門檻,可能無法反映不同運動項目的實際發展情況。部分基層運動隊伍即使取得全國賽佳績或國際賽資格,也可能因賽事規模、項目特性或邀請方式不同,無法符合既有補助條件。 他表示,116年相關預算又將恢復至620萬元,若補助制度及審核條件沒有同步檢討,單純增加預算仍可能無法有效轉化為基層球隊實際獲得的資源。因此,林智鴻要求教育局重新檢討國際體育交流補助的資格條件、經費規模及分配方式,除了現有競賽補助,也應另行匡列國際交流、移地訓練等必要經費,讓取得國際交流及參賽機會的學校有更明確的申請管道。 此外,他也要求教育局不要只扮演「審核補助」的角色,而應進一步成為學校與企業、社會資源之間的媒合平台,包括協助學校尋找企業贊助、專款募捐及群眾募資等資源,降低基層球隊自行募款的負擔。 林智鴻強調,基層體育交流不只是一次出國比賽,也是選手接觸不同國家運動文化、累積比賽經驗的重要機會。「政府的工作不是叫孩子和家長自己想辦法,而是讓有實力、有夢想的孩子,真的走得出去、走得更遠。」 他要求教育局正視過去多年預算執行率偏低的問題,重新檢視制度設計,讓編列的預算能真正轉化為基層選手的國際交流機會,也避免學校、教練與家長因經費門檻而被迫放棄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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