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縣西螺鎮某里的陳姓參選人涉嫌找熟識選民以「寄居」名義遷入戶籍,以增加支持票數。(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游瓊華、葉品辰/雲林報導
雲林縣西螺鎮一名里長參選人涉嫌為提高當選機率,找親友及熟識選民以「寄居」名義遷入戶籍,疑藉此增加投票權。雲林地檢署獲報後展開偵辦,昨日(9月30日)搜索候選人住處,並通知、傳喚候選人及相關證人共16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問後認為16人均涉案情嫌疑重大,其中參選人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選民則請回。
雲林地檢指出,檢方先前接獲情資,掌握西螺鎮某陳姓里長參選人疑有邀集親友虛遷戶籍、藉此取得投票權的情形,隨即由檢察官林麗純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檢警調查發現,陳姓參選人疑從今年3月起,自己或透過至親陸續邀集12名具有投票權的熟識選民,以寄居為名,將戶籍遷入西螺鎮。檢方認為,相關安排疑是為讓這些人取得該里里長選舉投票權,並在年底選舉中支持陳姓參選人。
檢警於9月30日展開搜索行動,除搜索陳姓參選人住處,也通知、傳喚相關人員共16人到案釐清案情。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參選人、團隊成員及相關選民等16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1的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罪嫌疑重大。不過,檢方認為目前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知陳姓參選人以1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選民均請回,後續仍將持續釐清相關人員在案中的具體分工及行為。
雲林地檢提醒,若因人情請託或政治動員而虛遷戶籍取得投票權並進行投票,可能涉及選罷法刑責;若進一步結合金錢或其他不正利益,也可能涉及賄選。檢方表示,將持續與警方、調查局、廉政署、移民及戶政等單位合作,查辦疑似虛遷戶籍及其他妨害選舉公平的違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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