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林姓男子駕駛轎車未禮讓直行柳姓騎士,導致柳頭部重創送醫身亡。(AI協作圖/記者黃宥寧製作,經編輯審核)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里區發生死亡車禍,林姓男子駕車左轉時未禮讓直行重機,柳姓騎士撞車後頭部重創,送醫搶救3天仍不治。林男事後曾下車查看,卻未留在現場,供稱因有人靠近「罵髒話」受到驚嚇才駕車離開。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致死、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等罪起訴。
林男於今年2月21日凌晨1時28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新北市八里區一處路口,準備左轉時,本應注意轉彎車須禮讓直行車先行。
當時天候陰、道路照明正常,柏油路面乾燥,路面沒有缺陷或障礙物,視距也良好,並無不能注意的情形,但林男仍疏未注意,逕行左轉。
同一時間,柳姓騎士騎乘重型機車沿道路直行,隨後撞上林男轎車右後方,當場人車倒地。柳姓騎士因此受到頭部外傷、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及肺部挫傷等嚴重傷勢,緊急送往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救治,並接受手術、入住加護病房,最終仍因傷勢過重,於2月24日下午1時59分宣告不治。
柳姓騎士驟然離世,留下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柳母事後也對林男提起告訴。
檢警調查,事故發生後,林男一度下車查看,明知柳姓騎士倒地受傷,卻未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也沒有留下姓名或聯絡方式,隨即駕車離去。
林男到案後供稱,車禍發生後,他原本有下車,想走向傷者查看,但當時有人靠近並「罵髒話」,讓他受到驚嚇,因此「走到一半就嚇到轉頭回到車上」,接著便駕車離開現場。
不過檢警認為,林男當時已聽見機車倒地聲響,且曾下車準備查看,足以預見自己的駕駛行為可能造成他人受傷,甚至死亡,卻仍未確認傷勢、也未等待警方處理便離開現場,因此認定其具有肇事逃逸犯意。
事故鑑定結果則指出,林男駕車行經路口時,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為肇事原因之一;柳姓騎士則有無照駕駛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情形,雙方均被認定對事故發生具有原因。
至於林男離開現場後,在具有偵查權限的公務員尚未發覺其犯罪前,主動前往新北市警蘆洲分局八里分駐所,向警方表明自己就是肇事駕駛,並接受調查。
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林男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以及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兩罪犯意及行為不同,應分論併罰;另因林男事後主動前往警所自首,檢方也請求法院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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