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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攜肉品返台PO網 2女到案說明防檢署將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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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日電)刑事局今天表示,有網友在社群上傳疑自境外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的影片,經查後通知陳姓女子等2人到案說明,陳女提及從上海入境台灣帶2包中國製肉品,後續送防檢署裁處。

民眾貼文自中國帶豬肉返台 防檢署追查屬實開罰20萬元

刑事局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社群平台Threads上有網友發布影片,內容疑涉及自境外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台灣,引發外界關切。

警政署獲悉後由刑事警察局、屏東縣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共同展開調查,針對文、帳號、影片畫面及物品影像進行分析比對,並循線追查相關人員身分及肉品來源。

刑事局表示,經追查後確認影片拍攝者為蔡姓女子,影片中被拍的為陳姓女子,並於9月30日通知2人到案說明。

警方說,經調查,陳姓女子於9月27日自上海搭機返台,由高雄國際機場入境時,私自把2包中國製肉品置於行李內攜帶入境,後續把肉品提供給同事食用,目前已無剩餘肉品留存。

警方表示,於查明相關人員身分及事實經過後,已將調查結果資料移請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依權責認定並辦理後續行政裁處事宜。

刑事局指出,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旅客攜帶應施檢疫之動物或動物產品入境,應依規定申請檢疫;違反相關規定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自境外地區返回台灣時,務必遵守動植物檢疫相關規定,切勿違規攜帶肉品及其他應施檢疫動植物產品入境,以免造成境外動物疫病傳入風險,危及國內畜牧產業及整體防疫安全。

警方表示,社群平台資訊傳播快速,民眾發現疑違反動植物檢疫規定或其他涉及防疫安全的狀況,可先保留貼文、影像等資料,並提供權責機關查證,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編輯:龍柏安)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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