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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服务法》落实改革承诺 社青团:四大制度改革必须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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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讯)民主行动党社青团总秘书林骏荣律师及社青团公共政策局主任黄天荣律师指出,欢迎《2025年国会服务法令》今日正式生效,认为这是马来西亚国会时隔超过30年后重新恢复自主权的重要一步,也进一步强化我国三权分立及权力制衡制度。

两人发联合文告指出,《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自1992年遭废除后,国会失去原有的独立服务体系。如今《2025年国会服务法令》正式生效,重新建立专属国会的服务体系,让国会能够更自主处理行政、人力资源及内部事务。

“时隔30多年,国会终于重新取回自主权。这不仅是恢复一项过去被废除的制度,更是马来西亚民主改革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

他们指出,三权分立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及政治口号,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必须在制度上拥有各自明确的空间和自主性,才能真正发挥相互制衡的作用。

“《国会服务法》的落实,就是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国会的自主性,让立法机关能够更独立及有效地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

林骏荣与黄天荣指出,改革最重要的不是宣布,而是落实。《国会服务法》从提呈国会、获得通过、国家元首御准、刊登宪报,到今日正式生效,证明制度改革只要有政治意愿,就能够一步一步落实。

“我们肯定这项改革,但《国会服务法》的落实不能成为改革的终点,反而应该成为加快改革步伐的新起点。”

社青团进一步指出,长期以来权力过度集中,容易衍生制度弊端。昌明政府重新推动制度改革,有助于纠正过往体制缺失,进一步强化权力制衡,并确保国家治理回到正轨。

因此,除了恢复国会自主权,政府也必须加快落实其他已经提出的重要制度改革,包括限制首相任期、推动总检察署与检控官分权、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以及设立监察专员署(Ombudsman)。

“这些改革已经讨论了一段时间,现在需要的是加快落实。”

“限制首相任期,是为了避免行政权力长期集中在同一人手中;总检察署与检控官分权,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检控体系的独立性;资讯自由法令让人民拥有更完善的资讯获取机制;监察专员署则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行政的监督。”

“这些都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制度、强化权力制衡的重要改革,不能无限期停留在研究、讨论和宣布阶段。”

两人强调,制度改革需要时间及完整的法律程序,但政府任期有限,因此已经启动及具备条件的改革,更应该加快完成。

“今天《国会服务法》正式生效,让我们看到改革可以从承诺变成法律,再从法律变成真正运作的制度。”

“接下来,限制首相任期、总检察署与检控官分权、资讯自由法令及监察专员署,也应该加快步伐。”

“改革不能停,也不能拖。已经承诺的改革,就应该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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