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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務糾紛爆殺機!弟「潑汽油燒屋」喊同歸於盡 哥捨身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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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一名高姓男子今年5月間因家務分擔問題與家人爆發爭執,竟前往加油站購買汽油,返家後潑灑於車庫並點火,揚言與家人同歸於盡。所幸高男哥哥見狀立即上前拉扯制止,奪下高男企圖拿取的小瓦斯桶,並在火勢燃起後奮力拍打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住宅未遂等罪,判處高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

家務糾紛揚言燒屋 弟「買汽油潑車庫」餐巾紙引火

判決書指出,高姓男子與家人於今年5月22日因細故爆發劇烈爭吵,竟產生縱火念頭,當場揚言燒屋。高男隨後前往加油站購得汽油,直接潑灑於家中車庫準備點燃。高男哥哥雖立即衝上前制止,致使部分汽油潑灑至地,且高男欲拿取的小瓦斯桶亦被奪下,但高男仍轉身前往廚房拿取餐巾紙,以打火機點燃後直接丟向地面汽油,當場引燃火勢。家人見狀隨即報警並持物滅火,火勢迅速被撲滅。

家人願原諒法院給予自新 判1年10月徒刑

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高男明知縱火將危及家人生命財產安全,仍執意潑灑汽油點火,行為構成《刑法》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住宅未遂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官審酌高男犯後坦承犯行、無犯罪前科,且本案未造成實質重大損害,加上哥哥及其他家人均表達願意原諒,認定其再犯可能性不高,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並給予緩刑4年。

高男在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並完成10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法治教育處分。警方呼籲,家庭糾紛應理性溝通尋求解決管道,切勿因一時衝動採取極端手段,不僅無法解決問題,更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憾事並身陷法網。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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