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駕遭罰9萬元,以為存款只剩800元就能賴帳?何姓男子9年前吸毒開車上國道遭查獲,面對追討一路消極拖延,甚至離職規避扣薪,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到何男在新北市的公寓房產,最後由新北地方法院拍賣,罰款全數抵償結案。2017年,37歲何男開車上高速公路,遭遇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攔檢,員警現場實施檢測,確認他有吸毒後駕車行為,台南市政府交通局隨即依法裁處9萬元罰鍰,何男收到裁處後卻遲遲未繳納,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台南分署收案後追查何男財產,發現他的銀行帳戶仍有存款,隨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但最終僅扣得804元交由交通局收取,執行人員隨後查出何男受僱有薪資可扣,再度核發命令扣薪,但任職公司回覆何男已經離職,執行人員進一步全面清查,查得何男在新北市板橋區擁有一戶4樓公寓的持分產權,立刻囑託新北分署查封並準備拍賣。查封期間,何男雖然一度自行清償1萬4000元,但隨後便未再還款,不久後,該處持分公寓因其他債務案件遭新北地方法院拍賣,新北分署隨即將罰鍰案件移送法院合併執行,順利自拍賣價金中將剩餘欠款全數清償。台南分署說明,針對各類欠繳案件均會依法全面清查財產,義務人若面臨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可檢附相關證明申請分期繳納,避免名下資產遭到查封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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