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日讯)一名大马籍男子假冒新加坡警察,向女郎出示诈骗团伙准备好的“证件”,收取总值12万6700新元(约40万4530令吉)的金条和金饰之际,女郎突起疑又讨回。尽管没得逞,他仍难逃法网被捕,被判坐牢3年2个月2周,鞭两下。
被告是21岁的大马籍男子苏谷玛然(Sugumaran Mohan)。他共面对3项控状,昨日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其余的两项欺骗罪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今年1月29日,一名38岁的女子报案,指她落入假冒政府官员骗局,深信律政部正以涉嫌洗黑钱的罪名调查她。于是,她按照指示,花12万6700新元购买一块30克的金条、两块50克的金条、一条金手链,以及三条金项链,并将一切交给一名自称是警察的男子。该男子即是被告。
不过,当被告拿了财物要离开时,女子突然心中起疑,把他叫住又要回金条与金饰。虽然此时“警方”致电女子,要求她“配合调查”,把财物交给被告,但被告却选择坐上之前安排好的车子,返回新山。
经调查,警方发现滑铁卢街的电眼拍下的交易过程,包括被告展示警方“证件”的画面。
虽然被告在上述行动失败后,选择不再为不法之徒当跑腿,但仍在今年3月19日再次入境新加坡时遭逮捕。
被告全程与“老板” 视讯
用暗号对接,被告还得全程与“老板” 视讯。
被告到新加坡多处向受害人收取指定的财物,一般以暗号对接,或谎称自己是警察。财物到手后,被告就会按照指示交给同伙,同样以暗号或是对方的穿著特征对接。
从与受害人见面到把东西交给同伙,被告全程都得与负责人视讯,每天完成工作后就返回大马。虽然被告怀疑这份工作涉及非法交易,负责人又要求他每3天就删除两人对话,但他仍选择继续“打工” 。
23天骗4人近20万
被告在23天内向4名受害者收取了总值近20万新元的财物。
调查揭露,今年1月6日,被告经由另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介绍,接下了一份“送货工作” ,主要负责为公司接收并转送钱财,月薪为2000令吉(约600多新元)。
对方要求被告工作时须身著正装,并遮盖身上的文身,还须佩戴口罩避免露脸。此外,被告也向上线提供了自己的照片,随后被用于制作伪造证件。
今年1月6日到28日之间,被告便在负责人的安排下,到新加坡向4名年龄介于38岁到73岁的受害人收下共约19万1994新元(约61万3002令吉)的财物,包括现金、金饰以及金条等。其中最昂贵的为价值超过2万7000新元的100克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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