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總裁、最美女董座遭重判...一審認定有行賄 前刑事戰將臥床恐難逃
2026-10-02 16:22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台中地院審理九州博弈案,今依組織、貪汙行賄等罪判外號「百億總裁」陳政谷11年8月,旗下幹部、外號最美女董座徐培菁判7年,另前警政監林明佐也涉貪6000多萬元,林因病仍無法出庭就審,今不在宣判範圍內,但中院已認定陳、徐構成行賄,恐直接影響未來林明佐被控收賄犯行。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陳政谷為九州集團總裁,與相關幹部利用第三方支付「OnePaid」萬付通吸收賭資、詐款並洗錢高達438億元。
檢方偵辦過程,驚見時任台中市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接受九州供養,和陳政谷、葳群公司負責人徐培菁往來密切,林、徐還交往同居,甚至利用大隊長身分得知檢察官追查九州情資、偵辦方向竟洩密給集團成員,收受陳、徐現金、1瓶要價258萬元威士忌,涉貪高達6000多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林明佐僅坦承名下2117萬元,涉犯貪汙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其餘「一概不認罪。」林後因罹患惡性脊髓腫瘤住院,曾透過視訊開庭,但今年7月仍無法親自出庭辯論,合議庭只好先就其餘被告宣判,林的部分何時能審結,仍未可知。
中院合議庭今依組織犯罪條例、貪汙行賄罪等,判陳政谷8年6月、5年2月,應執行11年8月,併科罰金9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另被訴詐欺部分均無罪;徐培菁犯組織、貪汙行賄罪,各判4年6月、4年6月,應執行7年,併科罰金1200萬元,褫奪公權4年。
從中院今判決主文可發現,合議庭已認定陳政谷、徐培菁構成貪汙行賄罪,顯見有將不法利益交付全案中案發時唯一具公務員身分的林明佐,且彼此有對價關係,林涉貪部分雖仍未審結,但就目前共犯相關事實認定,將直接影響未來林貪汙部分是否有罪。
前警政監林明佐。聯合報系資料照 百億 林明佐 陳政谷
登入後開始簽到
您即將前往會員中心
登入簽到送 LINE POINTS 🪙
九州博弈宣判!百億總裁陳政谷、最美女董座徐培菁各判11年8月、7年
纏訟11年…被控行賄獄官 王令麟逆轉無罪
獄政弊案大逆轉!王令麟、北監前副典獄長蘇清俊全無罪 高院理由曝光
獄政弊案纏訟11年...逆轉獲判無罪 王令麟:感謝合議庭詳查實情
九州博弈集團太龐大...法院一口氣判45名被告 罰金刑加總高達5.7億
台中地院審理九州博弈案,今依組織、貪汙及洗錢等罪,宣判被告多達45人,包括35名自然人、10名公司法人,除九州總裁陳政谷遭判11年8月、併科罰金9000萬元,最美女董座徐培菁判7年、併科罰金1200萬元,相關自然人、公司法人等,其罰金刑部分加總一共高達5億7935萬元,
2026-10-02 18:25
每桌8000元感恩餐會涉賄?綠營斗六市長參選人尹令瑛告現任市長林聖爵
雲林縣民進黨斗六市長參選人尹令瑛今天下午到雲林地檢署按鈴控告現任斗六市長林聖爵,指控林涉嫌規避政府採購法,以辦理感恩餐會之名為特定人助選,疑涉違反政府採購法及選罷法,她並檢具餐會的影片,片中林市長自稱餐會每桌八千元,參加者均為鄰里長和市民代表,是否有為特定人助選,遞狀請檢察官查辦。
2026-10-02 17:43
國道毒駕拒繳9萬罰鍰房子沒了 台南分署跨縣市出招拍賣他板橋公寓清償
37歲何姓男子9年前駕駛轎車經國道一號南下295公里下營系統路段附近,經國道四隊攔查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9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發現他在新北市板橋區有一戶4樓公寓持分,經新北地院拍賣後,全部清償完畢。
2026-10-02 16:51
百億總裁、最美女董座遭重判...一審認定有行賄 前刑事戰將臥床恐難逃
台中地院審理九州博弈案,今依組織、貪汙行賄等罪判外號「百億總裁」陳政谷11年8月,旗下幹部、外號最美女董座徐培菁判7年,另前警政監林明佐也涉貪6000多萬元,林因病仍無法出庭就審,今不在宣判範圍內,但中院已認定陳、徐構成行賄,恐直接影響未來林明佐被控收賄犯行。
2026-10-02 16:22
「假民調」貼文者遭查獲 桃檢釐清是否冒用信民協會名義
曾姓男子昨天上午在Threads發文接獲「信民民調」電話,質疑訪問內容偏向特定候選人,貼文曝光不久便隱藏帳號;法務部調查局午後循線查出家住桃園的曾姓脆友,並在深夜送到桃園地檢署複訊,檢方今天將釐清電話是否確實存在,相關真偽仍待釐清。
2026-10-03 00:55
屏東里長參選人發放禮品價值超過500元 涉犯賄選罪檢方聲押
屏東縣潮州鎮四春里長參選人潘建邦等4人,6月13日以萬眾慈善會活動名義向選民發放肉粽及提杯,價值共500元以上,屏東地檢察署今天指揮警調發動搜索,取得相關事證物證,訊後認為潘建邦等3人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罪,犯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026-10-02 23:28 共 0 則留言 規範-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