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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加油添醋指控上百公斤丈夫家暴 申请个人保护令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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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指体重约130公斤、身形比她大一倍的丈夫多次家暴她,包括掐脖子、抢手机和将她压倒在地,并以此为由上庭申请个人保护令,法院审理后发现她对部分事件的说法“加油添醋,难以置信”,驳回她的申请。 

部分家暴指控根本没发生

根据家事司法法院的判词,这对夫妻在2020年结婚,育有两名分别四岁和一岁的儿子。妻子今年1月带孩子搬离夫家,并在搬走前一天申请个人保护令和无接触令(No Contact Order)。 

妻子最初称,丈夫2024年7月吸毒后两度掐她脖子,导致颈部受伤。但她在庭上承认,丈夫当时没有吸毒,也没有掐她脖子,她更没有颈部伤口。

她也声称丈夫今年1月24日吸毒并威胁她,但庭上承认有关事件“没有发生”。 

妻子另称,丈夫今年1月25日在屋外车道抓住她的手臂,将她制服并压在地上“几分钟”,试图抢走她的备用手机。

不过,电眼画面显示,两人的互动不超过10秒。妻子直到庭上看到录像才承认这一点。她也没有求医,所提交的手臂照片没有日期,无法证明伤势由丈夫造成。

法院因此认为,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丈夫当天施暴,并形容妻子的说法“高度加油添醋”。 

家暴后夫妻继续同住 还生第二胎及两度旅行

不过,法院并非完全否定妻子的家暴指控。2024年事件中,家中电眼所拍摄的画面显示,妻子先拿气罐朝丈夫脸部喷气,丈夫动怒两次抓住妻子的衣领将她推倒一个角落。

丈夫承认自己的体型是妻子的两倍,体重约130公斤。

法官认为,事件发生时,妻子受困角落无法逃开,因此认定丈夫抓妻子衣领短暂限制妻子人身自由,构成家暴行为。 

然而,虽曾发生家暴并不代表法院必须发出个人保护令,因为保护令在于保护而不是惩罚。法官指出,家暴事件发生后,妻子继续和丈夫同住,两人之后还生下第二个孩子,期间也曾两次一起去旅行。

再发生家暴风险低 没必要发出个人保护令

妻子是在事件发生约18个月后才申请个人保护令。

因此,法官认为这次的家暴属于孤立事件,而非持续发生。目前,两人已分居,交接孩子时仍能和睦沟通关系融洽。 

最终,法院认为2024年的事件是孤立事件,日后再发生暴力的风险低,因此没必要发出个人保护令,驳回妻子的申请。她要求的无接触令(No Contact Order)也同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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