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居家服務員林姓男子,3年前到臥床老翁的住家服務時,發現老翁的女兒患腦性麻痺,須以輪椅代步,竟起色心趁機襲胸,女方推拒大喊「不要!」,林男不但越摸越起勁,還羞辱她「妳胸部那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台中地院刑事庭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確定;女子另提民事訴訟,民事庭再判賠精神撫慰金4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2023年1月23日到1名臥床老翁家裡作居家服務,發現老翁的女兒患有腦性麻痺,須以輪椅代步,有機可趁竟涉嫌伸狼爪猥褻襲胸,因女子奮力抵抗才鬆手。
居家服務員否認猥褻 辯稱按摩治療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因女子肩頸痠痛,他基於治療、舒緩動機按摩她的鎖骨,只是稍微拉開衣服看一下肩膀的拔罐效果。林男辯護律師則說,林男確實有整復師資格,除了女方單一指述,並無其他猥褻證據。
女子指控,林男趁她母親去倒垃圾時,突然將手伸進她的衣服內猥褻;她抵抗大喊「不要」,林男竟回說「妳胸部這麼小,摸一下又沒感覺」。女子母親證稱,她倒完垃圾回家後,女兒告知林男趁機襲胸,並要求把他換掉,不要讓林男再進到家裡服務,事後,女兒還因而不敢回家。
強制猥褻 判3年6月確定
一審法官根據心理諮商結果,認為女子出現創傷性壓力症候群,認定林男犯行明確,且犯後否認、沒有和解,依對身體障礙之人犯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6月,林男上訴二、三審均遭駁回,全案確定。
女子提民事求償 一審判賠40萬元
女子另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身心承受極大傷害及壓力,難與他人正常互動,需至身心科治療,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林男抗辯,否認侵權、且求償金額過高。
台中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根據就醫紀錄認定女子身心受創,判處林男應給付女子40萬元精神撫慰金,仍可上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