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北區邱厝里長高敏裕涉貪遭押,先後要求交保、請求發還身分證,理由都是他還想參選。(圖/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長高敏裕涉貪遭收押起訴,案件預計10月7日開始審理,不過高敏裕心繫選舉,先前請求交保時,強調自己要參選,所以不會逃亡,沒想到交保聲請遭駁回後,近日又請求法院發還身分證,理由是「參選使用」,但登記時間早已截止,高自身涉犯貪污重罪遭押,還心念選舉,令人費解。
高敏裕是邱厝里近幾屆3連霸里長,甚至曾在2017年、2024年曾獲選全國楷模與最優里長。高先前請求交保指出,今生至終為人民效力,已經準備參選本屆里長,無逃亡可能。但法院認為他否認犯行,直到聲請準抗告書狀,才坦承犯行,有可能是因為發現案情越發不利,才改口坦承,加上曾滅證,最終駁回聲請。
高敏裕不死心,近日又聲請要發還身分證,理由是當時遭拘提時,身分證被取走,高認為身分證與本案犯罪事實無關聯,為日後生活所需,或仍欲參選而使用,應盡速發還,好讓自己與家人安心,請求法院交還給親人或辯護人。
台中地院說,高敏裕之身分證是因羈押法規定,由台中看守所保管,非屬於刑事扣押物,並非法院得以裁定發還之物,因此本件無理由,應予駁回。
檢方調查,高敏裕自2014年12月25日起擔任邱厝里長,掛名聘用周等4名人頭,向中市北區公所虛偽陳報聘任,並按月核發公費補助款,待取到款項後,再要求受聘人繳回一半款項,藉此詐得公費補助款共計22萬2000元。
另一方面,高憑藉里長職務以及對轄內事務影響力,向轄內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恫稱如不配合,就要指使警察每天到場開單取締,此部分業者拒絕交付財物而未得逞,但高卻仍透過頻繁報警,帶同員警前往攤商營業地點施壓,並要求開罰。
此外,高還以辦理「里長公益歌唱教學」的名義,向公所申請無償借用租金為3萬4320元及保證金2000元的聯合活動中心,其後高更擅自以每季4500元的價格,將活動中心場地轉供私人教師使用,並向教師佯稱所收的款項會全數捐作慈善用途,但實際上卻是將收取的1萬5000元據為己有。
專案小組掌握全部不法事證,於7月2日前往高的住處及里長辦公室等地搜索,檢方訊後認高涉犯貪污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之虞,向中院聲押禁見獲准。檢方8月將全案偵查終結,以涉犯貪污罪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詐欺取財及詐欺得利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接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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