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約砲女網友!台北男激戰一半突喊:我沒戴 硬上判刑3年10月

声明:本文转载自 「ETtoday」,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崩潰,沒錢,魯蛇,宅男,不舉,仙人跳,陽痿,失戀,分手,賠錢,離婚,綠帽,小王,男友,渣女,直男。(圖/記者鄺郁庭攝)

▲台北吳男約砲不守信戴套,遭拒還硬上,下場慘了。(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吳姓男子和女網友約砲,兩人約好必須戴保險套才發生性關係,沒想到吳男刻意沒戴套,在性交過程才告知女網友,並在女網友抗拒繼續發生關係時,持續對她性侵得逞,被女網友告上法院。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吳男犯行屬實,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於去年11月間,在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小美(化名),2人相約到小美住處發生性行為,但約定好吳男必須戴保險套,沒想到當天臥室和客廳沒開燈,吳男利用視線昏暗,誆稱已戴好保險套,兩人激戰期間,吳男才表示自己沒戴套。小美一聽開始推拒,拒絕再發生性行為,吳男仍持續侵犯,性侵得逞。事後小美憤而報警。

全案直到審理時,吳男才坦承犯行。台北地院認為,吳男為滿足一己性慾,先以詐術誘使小美和他發生性行為,又無視小美拒絕,對她強制性交,嚴重侵害小美的性自主權,審酌吳男有調解意願,但小美不願意和解,以及吳男目前為水電學徒,月收入3萬,需扶養家人等情,依吳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每日新聞精選 免費訂閱《ETtoday電子報》
ET快訊 快訊/謝淑薇贏了!台灣內戰奪金 千人斬富豪「剛娶AV嫩妻」暴斃亡 家人告輸!13億遺產分不到 川普曝美伊戰爭「很快結束」!估油價暴跌 韓劇小童星全長大了!「必九」抽高180cm 就怕AI出賣用戶!蘋果開出第一槍

分享給朋友:

追蹤我們: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