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吳男約砲不守信戴套,遭拒還硬上,下場慘了。(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吳姓男子和女網友約砲,兩人約好必須戴保險套才發生性關係,沒想到吳男刻意沒戴套,在性交過程才告知女網友,並在女網友抗拒繼續發生關係時,持續對她性侵得逞,被女網友告上法院。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判定吳男犯行屬實,依他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於去年11月間,在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小美(化名),2人相約到小美住處發生性行為,但約定好吳男必須戴保險套,沒想到當天臥室和客廳沒開燈,吳男利用視線昏暗,誆稱已戴好保險套,兩人激戰期間,吳男才表示自己沒戴套。小美一聽開始推拒,拒絕再發生性行為,吳男仍持續侵犯,性侵得逞。事後小美憤而報警。
全案直到審理時,吳男才坦承犯行。台北地院認為,吳男為滿足一己性慾,先以詐術誘使小美和他發生性行為,又無視小美拒絕,對她強制性交,嚴重侵害小美的性自主權,審酌吳男有調解意願,但小美不願意和解,以及吳男目前為水電學徒,月收入3萬,需扶養家人等情,依吳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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