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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疏忽导致脑瘫 8岁女童获赔12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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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版)医疗疏忽导致脑瘫 8岁女童获赔1219万母亲诺莱莎阿里(右五起)及哈娜凯琳胜诉,获得1219万令吉的赔偿。(取自大都会日报)

(马六甲3日讯)8岁女童疑在母亲生产过程中的并发症导致脑瘫,其家人因此起诉政府医院及数名医生医疗疏忽,马六甲爱极乐高庭周五宣判诉方胜诉,可获得1219万令吉的赔偿。

哈娜凯琳是于2018年2月18日出生时,因医疗疏忽导致脑部受损,后被诊断痉挛型四肢瘫痪脑性麻痹(Spastic Quadriplegic Cerebral Palsy),其父亲兼合法诉讼代表莫哈末苏克里(46岁)代为入禀诉讼。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道,司法专员拿督依萨阿兹依布拉欣宣判予汉娜凯琳1077万令吉未来一般损害赔偿,用于承担她余生因无法独立生活而需承担的治疗、康复,以及其他多专业支援等费用。

驳回22万干细胞治疗费索赔

不过,依萨阿兹依布拉欣驳回起诉人提出的22万令吉干细胞治疗费用索赔,因为目前尚未有足够证据证明干细胞治疗的有效性,该治疗方式仍处于实验阶段,因此不予纳入未来医疗费用赔偿。

此外,依萨阿兹依布拉欣判决赔偿一般损害赔偿金50万令吉、特别损害赔偿金44万1754令吉83仙、加重损害赔偿金30万令吉、审前赔偿金15万7792令吉22仙,以及律师费及相关开销17万6718令吉75仙,另裁定支付5%利息。

司法专员提醒妥善管理赔偿金

他在判词中提醒诉方应妥善管理这笔赔偿金,以确保其未来的福利及生活需要得到保障。

“虽然1219万令吉看起来是一笔庞大的金额,实际上是用于起诉人未来约55年的生活及照护需要。如果计算下来,每个月的赔偿大约只有2万令吉,我认为这是足够的,并不属于奢侈。”

“事情已发生了,希望这笔款项不会被浪费,而是按照应有的方式使用。”

起诉11人包括政府院长9医生

有关诉讼是于2023年10月30日入禀法庭,共起诉11名答辩人,包括马来西亚政府、医院院长及9名医生。

案件进入赔偿评估程序后,于去年9月29日开始审理,共有4名证人出庭,包括起诉人的两名专家证人;答辩方则没有传召任何证人。

女童母亲诺莱莎阿里(42岁)原本也列为第二起诉人,不过随着第11位答辩人马来西亚政府于今年6月16日庭审最后一天承认法律责任后,针对其他10名答辩人的诉讼被撤回,同时女童母亲的第二起诉人身分也被撤销。

出生时脑损无法自行呼吸

根据诉状,起诉人于2018年2月18日出生时,其阿普加评分(APGAR)偏低,即在出生第1分钟、第5分钟及第10分钟分别只有1分、3分及4分;由于她无法自行呼吸,她在出生第4分钟需要接受插管,之后被送入新生儿加护病房接受治疗。当天进行的脑电图检查显示,她出现中度至重度的脑部功能受损。

此外,从2018至2023年期间进行的一系列磁力共振成像检查及后续医疗评估,也证实女童脑部重要结构出现严重损伤。有关脑部损伤最终导致她患上痉挛型四肢瘫痪脑性麻痹,即四肢活动及运动功能均受到影响。

在这起诉讼中,起诉人律师为努麦扎顿莎琪拉及莫哈末法德里;政府则由高级联邦律师诺拉菲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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