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一名8岁女童出生时脑部严重受损,家属过后以医疗疏忽为由,起诉政府医院以及数名医生。马六甲爱极乐高庭周五(2日)裁定女童家属胜诉,最终获判超过1219万令吉(约384万新元)赔偿。
《星洲日报》引述《大都会日报》报道,8岁女童名为哈娜凯琳,于2018年2月18日出生。
她出生时,因医疗疏忽导致脑部损伤。过后被诊断患有痉挛型四肢瘫痪脑性麻痹,四肢活动和运动能力均受到影响。
女童的父亲以法定代表的身份,于2023年10月30日入禀法院,起诉马来西亚政府、涉事医院院长和九名医生。
马来西亚政府今年6月在庭审结束前承认须为事件承担法律责任。起诉方随后撤销针对其余十名答辩人的诉讼,案件进入赔偿评估程序。
逾千万赔偿用于余生照护
法庭判处约1077万令吉的未来一般损害赔偿,以支付女童日后的治疗、康复和专业支援等费用。
法官指出,这笔费用平均计算,相当于未来55年每月约2万令吉,并非过度索赔。
除了未来照护费用,政府也须支付一般损害、特别损害、加重损害及审前赔偿等款项,以及律师费和相关开销。赔偿金另附带5%利息。
法官也提醒女童家人谨慎管理赔偿金,确保款项真正用于保障她日后的生活与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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