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鼓山區朱姓里長候選人涉嫌贈送選民玉戒、玉珮、佛珠賄選,遭檢調搜索偵辦,高雄地檢署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和政治獻金法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嫌重大,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全案由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杰承、檢察官周容指揮高市警局鼓山分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苓雅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專案小組掌握具體事證,10月2日由檢察官林恒翠、張弘軒協同辦案。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經執行搜索及傳訊相關證人後,發現朱姓里長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於今年3至9月間贈送玉戒、玉珮、佛珠等具相當財物價值飾品給有投票權的選民,另發現朱姓候選人未依法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而以自己名下郵局帳戶收取政治獻金,分別涉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及政治獻金法第26條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因此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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