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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内蒙古景区二百一晚大酒店 官方:居民自家房接待随团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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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内蒙古景区二百一晚大酒店 官方:居民自家房接待随团司机

有网民在网络发布“内蒙古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大酒店”的视频。 (网络视频截屏)有网民在网络发布“内蒙古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大酒店”的视频。 (网络视频截屏)

针对有网民在短视频平台发布“阿尔山景区二百一晚的大酒店”视频,内蒙古阿尔山官方通报,是当地居民用自家房屋招待随团司机,当事人从未以“大酒店”名称对外宣传推广。

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期天(10月4日)通过阿尔山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号通报,针对上述情况,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后确认,视频拍摄地点为当地包姓居民的自有住宅,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私自对外提供住宿接待服务,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视频所称“大酒店”,是网民戏谑调侃表述,当事人自身并未使用该名称对外宣传推广。

经调查核实,这次接待对象为随团陪同司机,入住前曾请求当事人为其联系多家宾馆、民宿均无空房,遂推荐自家居住房屋,入住前当事人已如实告知房屋设施简陋、居住条件较差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确定住宿费用为每人每晚100元人民币(19新元),并于入住当晚为其提供免费餐食。该场所无OTA线上宣传经营渠道,未发现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澎湃新闻报道,有网民在三天前发布的上述时长21秒的视频,以第一人称视角拍摄,网民打开房门后为厨房,厨房旁为一间卧室,卧室内的炕上铺着白色的床单和枕头。

通报称,针对无照从事住宿经营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进行问询取证,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住宿接待经营活动,同时对当事人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告知从事经营性住宿服务,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取得公共场所卫生等法定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

该场所环境卫生、布草保洁等卫生相关线索,同步移送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置;相关线索同时推送文旅主管部门,提醒旅行社严禁安排人员入住无资质私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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