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地檢署 。(圖/記者陳宏瑞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鹽埕區一位蔡姓里長,被控與胞姐、妻子共同利用守望隊不實簽到紀錄,詐領巡守誤餐費,雄檢指揮調查局南機站、鹽埕分局偵辦,查出3人涉嫌自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詐領22萬3340元,訊後分別諭知蔡姓里長10萬元、胞姐9萬元、妻子7萬元交保。
雄檢表示,主任檢察官陳彥竹、檢察官楊翰濤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高雄市鹽埕區某蔡姓里長,涉嫌與胞姐、配偶共同以不實簽到紀錄,詐領守望隊誤餐費。
專案小組於1日傳訊相關被告及證人到案說明,查出蔡姓里長身兼里長及守望隊隊長,守望隊成員包括其胞姐、妻子,以及多名里民。檢方調查發現,自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間,部分隊員未實際執行巡邏勤務,卻仍依蔡姓里長指示在守望隊出入登記簿簽名,甚至有由蔡姓里長及其胞姐代為偽簽的情形。
檢方指出,蔡姓里長、胞姐及妻子3人,也被查出有出國或人在外縣市,明明未實際執勤,卻仍在出入登記簿簽名的狀況。蔡姓里長再依據這些不實紀錄,製作不實報領清冊,連同相關資料向高雄市警察局鹽埕分局請領誤餐費,檢方初估,蔡姓里長等人從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間,涉嫌詐領守望隊誤餐費共22萬3340元。檢方認定,蔡姓里長、胞姐及妻子均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及詐欺罪嫌重大。
雄檢訊後考量3人已交代相關情節,並表明有意願繳回犯罪所得,尚無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蔡姓里長10萬元、胞姐9萬元、妻子7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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