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獸父性侵女兒遭判處4年不服上訴,被台中高等法院駁回。(圖/記者白珈陽攝)
記者葉品辰/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在女兒生日當晚以慶生為由邀她到KTV飲酒,又帶她前往附近汽車旅館休息,並趁她酒後意識不清性侵,女兒中途清醒崩潰直問「爸爸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男子仍不顧其意願持續犯行。台中地方法院認定男子犯行屬實,且未與女兒和解,遭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男子不服上訴遭台中高等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男子於2023年7月以替女兒慶生為由,與女兒前往KTV飲酒唱歌,喝醉後又帶她前往附近汽旅投宿,並趁她洗澡、因酒醉在浴缸昏睡時坐在後方泡澡,女兒清醒後發覺,離開浴室到床上睡覺,男子又跟隨其後,並趁她精神不濟、無力反抗時性侵,中途女兒醒來發覺遭侵犯,奮力抵抗並質問「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男子詢問「剛剛都是妳嗎?」不顧女兒抵抗強行侵犯。
被害人事後搭乘Uber離開,並向男友透露遭父親性侵,後續因害怕破壞父女關係、擔心家人經濟支援受影響並未前往醫院驗傷,直到數月後才向母親等親人說明並報案。父親則是辯駁,若女兒真的遭性侵,事後怎麼可能與他維持日常聯繫,甚至向他借錢、共同出遊?不過法院認為,女子與父親間存在親情及經濟依賴,為避免失去父親及家庭經濟支援,事後選擇假裝一切如常,並非不合理。
法院審理時認為,女子的指述前後大致一致,且有男友、母親證詞、LINE對話紀錄及身心科診斷證明等資料相互補強,認定男子確有強制性交犯行。法官審酌男子犯案對女兒造成嚴重創傷,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女子和解,最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男子不服上訴,遭台中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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