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脚5日讯)24岁男子疑充当阿窿跑腿,先后以红漆泼洒2间住宅及2辆轿车,今日在大山脚推事庭面对2项蓄意破坏的控状,被告认罪不讳,被判罚款共9000令吉;推事也劝告被告趁年轻另找一份正当及较好的工作,因为他尚有2名年幼孩子需要抚养。 被告陈廷盛(音译,24岁)今日先在第二推事庭面控,较后再押往第一推事庭面对另一项控状。 首宗案件控状指被告于今年9月19日凌晨12时10分左右,在大山脚茵碧安丽雅花园一间住宅,以红漆泼洒住家砖墙、前院铁栅栏及一辆日产货车车头,导致41岁屋主蒙受财物损失。 被告认罪后,推事罗莎雅蒂判处他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被告告知法庭会缴付罚款。 主控官是祖法兹里哈山副检察司。 第二宗案件的控状则指被告于同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在大山脚陈赛银花园一间住家,以红漆泼洒住家铁门及一辆本田CR-V轿车前部,导致52岁事主蒙受财物损失。 被告对控状认罪不讳,推事莎丽法判处他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12个月监禁取代。 莎丽法在判刑时也劝告被告,趁着还年轻,应寻找一份比较好的工作,不要再从事违法活动;毕竟被告还有2名分别只有2岁及5岁的孩子需要照顾。 主控官是西蒂诺阿玛丽娜副检察司。 被告面对的2项控状皆是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蓄意破坏),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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