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摩多停汽车位违法 市议会: 可罚250令吉

声明:本文转载自 「光明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实兆远5日讯)把摩多停放在汽车停车位属违法行为,可被判罚250令吉的罚款。 曼绒市议会交通执法组日前在实兆远市区展开执法行动,向3辆停放在汽车车位的摩多车主开出警告通知单。 曼绒市议会执照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沙烈受询时指出,市议会执法人员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第133号法令)第46(1)(d)条文展开执法。 “将摩多停放在汽车停车位属于违法行为,即阻挠了公共秩序。执法的目的是教育民众,所以并没有开出罚单,只是发出警告通知,要求摩多车主马上移开摩托车,同时提醒莫要再犯同样错误。” 他强调,在相关法令下,市议会有权向违法的车主开出罚单。 莫哈末沙烈表示,市议会交通执法组会陆续展开类似的监督及执法行动,促请车主遵守停车规则,以尊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益,并按照停车位的规定用途停放车辆。 公众若有任何投诉或相关资料,可通过WhatsApp:019-303 5800(仅限WhatsApp)向市议会做出投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