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照) (吉隆坡5日讯)202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大马海事局在没有任何合法的法律授权依据下,于2025年支付总额255万令吉的津贴及福利。
总稽查司拿督斯里旺苏拉雅说,2025年共支付的255万令吉,其中231万令吉来自灯塔基金信托户头(KWDA),23万9784令吉则来自海事贸易中心基金(KWPPL),但有关支付并没有合法的授权依据。
她说,有关津贴及福利已支付给灯塔基金信托户头董事会、海事贸易中心基金委员会成员,以及涉及管理上述基金的大马海事局官员。
她指出,《1953年联邦灯塔法令》、《1952年商船条例》及《1957年财务程序法令》都没有阐明相关支付事项。
根据《财务程序法令》,未在法令或条例中规定的联邦财务事务,其权限都归于财政部长。
旺苏拉雅指出,灯塔基金信托户头及海事贸易中心基金属于公共资金,其用途需遵守相关基金的设立法令、《财务程序法令》及现行财务条例。
“灯塔基金信托户头董事会及海事贸易中心基金委员会并没有合法权限批准支付有关津贴及福利。”
因此,她建议大马海事局,立即停止支付津贴及福利,直至敲定每项津贴及福利支付类别的法律诠释及财务程序。
她说,交通部应与财政部协调,以处理相关法律框架及其他适当措施,并强调财政部长身为负责联邦财政事务的部长,在《财务程序法令》第61条文下拥有相关权限。
她也建议财政部,重新检讨所有通过政府信托基金及公共信托基金支付的款项,或所提供的任何福利。
报告中列出灯塔基金信托户头及海事贸易中心基金支付的津贴和福利,包括每月固定津贴、会议及手机津贴等。(稽查报告截图) 打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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