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迪鲁(右起)和安美嘉代表大马律师公会出庭。(黄冰冰摄) (吉隆坡5日讯)高庭驳回大马律师公会针对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受委为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一事所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
高庭法官诺里扎是在此前聆听了大马律师公会及答辩方代表律师的陈词后,于今日作出上述裁决。
她在裁决中指出,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第5(1)(e)条文明确规定,只要求受委者为现任联邦法院法官及由首相委任,法庭不能自行加入国会没有制定的额外条件。
她说,大马律师公会主张,在上述法令下的第5(1)(e)条文必须纳入资历、任职年资、曾任高庭或上诉庭法官等条件的核心论点,无法成立。
她指出,相关条文已明确列明受委者的类别,即联邦法院法官,以及委任者,即首相,而阿末特里鲁丁符合这两项条件。
针对大马律师公会所提出有关阿末特里鲁丁司法资历较浅,以及其受委打破过去由资深联邦法院法官担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的惯例,诺里扎认为,所谓惯例并非法律规则,不能成为限制有关酌情权的依据。
她因此驳回这项申请,并谕令大马律师公会支付3000令吉堂费。
大马律师公会是在今年2月入禀司法检讨准令申请,以寻求法庭颁发11项庭令,包括申请调卷令,以撤销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委任阿末特里鲁丁的决定。在相关申请中,阿末特里鲁丁、首相、司法委任委员会及政府分别被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大马律师公会在申请中要求首相在委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时,必须依据马来西亚法律、既定惯例以及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行使被赋予的权限。
该公会也要求高庭颁布一项强制令,促请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以调查针对阿末特里鲁丁的相关指控,并公开调查结果。
大马律师公会亦要求阿末特里鲁丁说明首相委任他出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的依据。
阿末特里鲁丁在2024年11月出任联邦法院法官前,曾任律政司一职。
他在2025年11月受委为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
阿末特里鲁丁的受委,打破了多年来由资深联邦法院法官担任司法委任委员会成员的惯例;按照过往资历排序,外界普遍认为最有资格接任者应是2020年3月升任联邦法院法官的拿督罗莎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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