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5日讯)已故云顶集团创办人丹斯里林梧桐女儿林秀琼遗嘱中逾16亿令吉资产纠纷案,林秀琼的儿子曾昭淳申请撤换遗产临时管理人,其代表律师拿督卡玛鲁希山指出,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早在2023年11月27日受委时已知道庭令,却在隔年4月继续从存放林秀琼遗产资金的多个银行户头支付律师费,明显已违反庭令。
他说,早前庭令明确规定,涉及林秀琼以外的公司、实体或人士所产生的债务,若要动用遗产资金支付,必须先交由法庭审查。
他指出,但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后来支付给多名律师的费用,并没有在付款前先交由法庭审查。
2名女儿挑战遗嘱合法性
林秀琼2022年7月因癌症去世,享年73岁,遗下3名女儿及一名儿子。她的两名女儿曾昭栵(48岁)和曾昭敏(45岁)2023年1月19日入禀法庭,挑战林秀琼在2022年4月28日所签署遗嘱的合法性,并将遗嘱执行人玛克蒙、陈美仪(译音)、曾昭淳(42岁)及负责起草林秀琼遗嘱的律师拿督刘姳助(68岁),分别列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随后,法庭委任两名人士担任遗产临时管理人,分别是律师拿督沙达鲁班和德勤马来西亚的邱秀吉,以在诉讼期间妥善保管遗产。
根据该遗嘱,曾昭淳获得遗产剩余部分的30%。他随后申请撤换上述管理人,沙达鲁班和邱秀吉随后提出初步反对。
在2026年2月26日,高庭驳回沙达鲁班和邱秀吉提出的初步反对,今日继续审理曾昭淳提出的撤换申请。
律师:未集中存入1信托户头
卡玛鲁希山今日陈词时指出,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须收取林秀琼目前存放于马来西亚或其他地方各银行户头的资金,包括往来户头、定期存款及储蓄户头,并将有关款项集中存入一个户头,作为信托户头。
他说,上述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在2024年4月的账目报告显示,遗产资金仍分别存放在马来西亚及新加坡等多个银行户头,并没有按照庭令集中在一个信托户头,明显违反庭令。
他此前指出,在2024年4月12日,遗产临时管理人向第一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支付142万6366令吉52仙,且曾于2024年4月19日,向第一答辩人的前代表律师支付了37万1539令吉61仙。
卡玛鲁希山今日进一步指出,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不能将无法遵守有关庭令的责任归咎于第三答辩人曾昭淳。
“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指曾昭淳是他们落实庭令的障碍,但他们在2024年4月支付律师费时,曾昭淳根本没参与其中。
“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在法庭委任后约五六个月支付有关款项时,第三答辩人在哪里?他根本不在其中。”
卡玛鲁希山进一步指出,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必须遵守庭令,而不是按照自身认为方便的方式重新诠释或调整庭令。
将致遗产现有现金减
他说,起诉人也指,如果动用林秀琼遗产的现金及资金支付有关律师费,将导致遗产现金减少。
他指出,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没有提出证据支持所要求的律师费及相关开销,二人意图任意动用林秀琼遗产的资金及现金。
卡玛鲁希山也说,撤换遗产临时管理人的申请,并非挑战法庭早前发出的庭令,而是针对两名遗产临时管理人被指违反庭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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