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里掩埋場垃圾達48萬噸,民進黨中市議員林德宇質疑,市府環保局去年專案報告提出預估2042年完成去化大里掩埋暫置垃圾的時程,但市長盧秀燕竟表示大里掩埋場是合法的掩埋場,還有24萬立方公尺剩餘容積可置放,他痛批,這些垃圾本來不應該一直被放在大里掩埋場,市府應儘速載出、去化。盧秀燕:文山焚化爐蓋好垃圾就可去化市長盧秀燕表示,大里垃圾掩埋場是一個合法的垃圾掩埋場及調度場,目前文山焚化廠爐體正在打造,蓋好以後大里垃圾掩埋場的垃圾就可去化。請繼續往下閱讀... displayDFP('ad-PCIR1', 'pc'); displayDFP('ad-IR1', 'm'); 議員林德宇表示,從上任就緊盯大里掩埋場垃圾暫置,而大里掩埋場暫置垃圾,是因為焚化爐歲修、整改、或是新建,需要有調度的空間,但並不代表大里掩埋場的放置空間,把垃圾完全覆土蓋上,然後裝作視而不見。林德宇更強調,大里掩埋場裸露將近3萬噸的掩埋垃圾,環保局現在說已經要覆土,覆土的垃圾到底要不要載出去?前環保局長陳宏益任內也具體提出期程表,從2033年開始載出,到2042年要全部載完,過去承諾是要載運出去然後去化,難道市長盧秀燕卸任前最後兩個月,指「垃圾掩埋場是合法的」,就可以一直置放垃圾而不處理?林德宇要求盧市長的政策說明要維持一貫,不能前幾年要載出,現在說不載出,盧秀燕不需對技術性事情的未來下指導棋,因為仍有修正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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