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金山新規提高欠租驅逐房客的難度 房客欠租超過一個月才能驅逐
編譯組/即時報導 2026-10-22 21:35 ET 聽新聞 test 0:00 /0:00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HTML5 Audio! 😢 舊金山新規提高因拖欠房租驅逐房客的難度,條件是房客欠租超過一個月才能予以驅逐。(舊金山反流離失所聯盟臉書)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舊金山通過新法,限制房東僅能在租客欠租超過1個月時提起驅逐;然而,該規定的合法性仍可能受加州最高法院對洛杉磯類似法規的裁決影響。
舊金山市議會日前一致通過法案,規定可作為驅逐租客理由的欠租最低限額。若租客所欠租金不到一個月,舊金山房東將不得再以此為由進行驅逐。
不過,租客們取得勝利可能只是暫時。加州最高法院預計將在未來做出裁決,判定洛杉磯先前實施的一項類似法規是否違反州法。
舊金山紀事報報導,這項由舊金山市議員菲爾德(Jackie Fielder)發起的反驅逐條例規定,按聯邦政府定義,只有當租客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租金時,房東才可將其驅逐。根據美國住房及城市發展部門,目前舊金山的公平市場租金水平為:單間公寓(studio)2485元,一房2977元,兩房3604元。
菲爾德在最近一場關於法案之土地使用與交通委員會聽證會表示,租金正上漲至歷史最高水平,工薪階層居民的就業市場低迷且充滿挑戰,顯示許多租客只能靠微薄薪水勉強維持生活,面臨巨大財務不確定性。
菲爾德指出,過去一年,25%所謂「非法佔有」(unlawful detainer,即驅逐程序的法律術語)案件涉及租客所欠租金,皆不足一個月。她表示,房東甚至可因租客欠繳極少金額、一次性或偶然性租金而將其驅逐。舊金山終於有一種直接有效的方法,阻止這類驅逐行為。
根據租屋平台「Apartment List」數據顯示,目前租金較去年同期上漲26%,截至9月,一房租金中位數已達3920元。「舊金山租務委員會」(San Francisco Rent Board)數據顯示,在截至3月的一年之內,共收到1488份驅逐通知,較先前增加44%。
值得注意的是,實際驅逐通知數量可能遠不只這些,因為租務委員會並未統計所有基於正當理由(just cause)的驅逐案例,其中就包括因未付租金而導致的驅逐。去年12月,舊金山「驅逐抗辯協作組織」(San Francisco Eviction Defense Collaborative)發布報告顯示,截至9月中旬,已提交2,477份驅逐通知;而在過去12個月內,此一數字達到3449份。
舊金山「反流離失所聯盟」(San Francisco Anti-Displacement Coalition)政策主任赫斯勒(Meg Heisler)表示,房東甚至可以僅因一元的欠款,就啟動驅逐程序。隨著房東驅逐租客的動機日益增強,有理由相信,此類行為只會越來越嚴重。
「改善住房聯盟」(Coalition for Better Housing)與「舊金山公寓協會」(San Francisco Apartment Association)皆反對法案。舊金山公寓協會政府事務經理葛斯(Charley Goss)認為,雖然各城市有權為租客提供實質性的驅逐抗辯手段,但目前提交審議的這項立法,屬於對驅逐程序的規範,而驅逐程序本身是由州級政府管轄。
葛斯曾敦促委員會推遲針對「未付租金」相關立法的表決,等待法院就洛杉磯相關案件作出裁決。他表示,在法律問題尚未確認就發布法規,只會造成混亂。
精華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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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舊金山這項新法對欠租驅逐門檻做了什麼規定?
新法規定,租客若欠租未滿1個月,房東不得僅以未付租金為由驅逐;只有拖欠超過1個月租金時,才可啟動相關驅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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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這項法案為何仍可能面臨法律風險?
因為加州最高法院預計將裁定洛杉磯類似法規是否違反州法;若法院認定地方政府無權這樣限制驅逐,舊金山新規也可能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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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反對者對這項欠租驅逐新規提出了什麼批評?
房東與公寓協會認為,地方政府雖可提供租客抗辯,但這項立法已涉及驅逐程序本身,而驅逐制度應由州級政府統一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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