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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y Ng诉网民诽谤案| 陷财困未登报不构成藐视法庭 高庭令被告4天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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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讯)本地知名鞋包品牌Christy Ng创办人伍美眉及其公司,起诉Threads用户诽谤案有新进展。高庭今日裁定,被告因面临严重财务困境,其未依限登报致歉不构成藐视法庭;惟法官仍谕令被告须在4天内(10月31日前)于指定的英文及马来文报章刊登公开道歉声明,否则须于11月2日再次出庭应讯。 高庭法官阿兹雅在听取供词后裁定,36岁被告维尼斯拉须向伍美眉及其公司刊登内容达原告满意标准的道歉声明。 原告先垫费用再由被告支付 刊登费用先由原告代垫,再由被告支付;若被告无力支付,费用将并入此前法庭谕令的诉讼费中。 若被告最迟于10月31日仍未登报,则必须在11月2日重返法庭。 原告先前因被告未登报道歉且缺席10月19日听证会,向法庭申请启动藐视法庭程序。法官指出,被告能详细列出银行债务及经济状况,证实其未遵循指令源于生活困顿而非故意抗命,因此原告未能超越合理疑点证明被告藐视法庭。 被告在庭上供称,他靠自由接案撰写履历维生,每份仅收150至300令吉,目前Touch ‘n Go一卡通仅剩50令吉,车贷与房贷已逾期逾4个月且房屋面临拍卖,无力支付数千令吉的登报费。 律师:被告未呈财力证明宣誓书 原告代表律师冯振龙则反驳,被告并未提交财力证明宣誓书,且持续在社媒发文嘲讽原告。 伍美眉及其公司是于2025年11月25日起诉被告,指其Threads帐号archnionverse发布诽谤言论损害商业声誉。 高庭于今年2月颁布禁制令并判原告胜诉,6月25日再谕令被告赔偿18万令吉。被告虽于今年3月在Threads发文致歉,但至今仍未依裁决在原告指定的《星报》及《大都会日报》刊登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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