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7日讯)全国警察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古玛证实,警方已接手调查诺里兹万(42岁)本月1日在警方扣留期间死亡的案件,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31条文(刑讯逼供严重致伤)展开调查。 古玛今晚发文告说,此案目前由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刑事调查部D5(检控组)负责调查。 他说,根据刑事法典第331条文,任何人若故意造成他人严重受伤,以逼取认罪或迫使对方交还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 他指出,当局是在聆听负责为死者进行解剖的国立大学端姑慕赫力医院(HCTM)法医顾问专家的录供后,决定以该条文展开调查。 数外伤证实非自行造成 法医专家证实,死者身体多个部位出现外部伤势,伤势模式与钝性创伤相符,并非自行造成。 他说,警方尚未取得完整的解剖报告,以确认死者的确切死因,目前仍在等待医院完成相关实验室分析及提供进一步资料。 “警方目前正继续调查,以确认死者被扣留于吉隆坡蕉赖警区总部期间,负责处理及管理死者的警官与警员的身份。” 古玛强调,警方将全面且专业地进行调查,不会有任何掩盖真相的行为,以确保根据现有法律维护刑事司法公正。 他说,警方致力于确保调查过程透明、公正,并将廉正原则放在首位,不偏袒任何人,也绝不姑息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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