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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天鳳遭「碎屍煮人肉湯」!盆骨有切割痕跡、脊椎被完全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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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名媛蔡天鳳2023年2月遭前夫鄺港智一家殺害「分屍煮湯」,殘忍行徑令人髮指。案件近日於高等法院續審,庭上除了進一步披露大埔龍尾村案發現場的蒐證細節、指紋分佈與化驗結果外,也還原了鄺港智落網時企圖逃跑的過程。

鄺港智曾企圖逃跑 遭逮後進行DNA採樣

根據港媒《星島頭條》報導,在警方追緝部分,時任西九龍重案組警員林津回憶,他於2023年2月25日中午奉命前往東涌新發展碼頭埋伏。當時鄺港智頭戴黑帽、身穿藍色外套與黑長褲,當林津上前表明身分時,鄺港智企圖轉身逃跑,雙方發生激烈拉扯,鄺港智被壓制時右臉擦傷。林津隨即將其上銬並以謀殺罪逮捕,鄺港智落網時僅冷冷表示:「了解,我沒話說。」

林津將鄺港智帶回會面室後,在其簽署非體內樣本同意書後採集了口腔拭子與唾液。他依照標準程序核對DNA條碼標籤、戴上防護裝備,使用採集棒在鄺港智口腔內壁刮拭,將檢體妥善放入透明塑膠瓶並貼上標籤,最後放入防干擾證物袋封口,於2月27日交給證物警員送驗。

蔡天鳳盆骨有切割痕跡 脊椎遭完全切斷

隨著法庭審理進入科學鑑識環節,政府化驗所高級化驗師譚卓寧博士出庭作證指出,蔡天鳳的盆骨殘肢上帶有明顯的切割痕跡,與現場查扣的特定品牌電鋸吻合。他分析,盆骨上的鋸痕呈現微彎狀,這是電鋸運作時微幅震動所造成的特徵;若改用手鋸,痕跡通常會呈現筆直、密集且平行的線條。

針對脊骨遭到徹底切斷,譚卓寧認為至少有兩個位置是由工具鋸開,且非手工鋸能達成。此外,若使用圓形電鋸時未能穩定握持,微震便會留下微彎痕跡;當電鋸接觸到軟組織時,因組織會晃動,通常不會留下清晰的工具痕跡。至於左右臀盆骨分離的部分,他指出脊骨與盆骨間原本就有空間,可能透過鋸開或使用鐵鎚等硬物擊打分離,但因缺乏明顯特徵,無法斷定確切使用的工具。

透明塑膠箱運屍有疑雲 現場蒐證有鄺港智一家指紋

在審訊過程中,辯方質疑為何運送屍體要使用透明塑膠箱。鄺球的辯護大律師戴偉奧指出,同款箱子疊在一起理應不會完全遮蔽視線。譚卓寧對此回應,箱子重疊後的確會有些許模糊效果,但他自己沒有裝運遺體經驗,當時未多作考慮;控方隨後透過監視器畫面補強說明,證實兩個透明塑膠箱重疊後的透明度確實比單獨一個箱子低,說法獲得法官與化驗師認可。

針對現場蒐證程序,辯方一度質疑警方封鎖現場前,曾有5名未穿防護衣的警員進入屋內,恐有汙染證物之虞。負責採證的警員陳偉雄出面澄清,強調這5人入屋時皆已佩戴手套與口罩,且在發現殘肢的瞬間便立刻要求全員撤離並封鎖現場。此外,針對辯方質疑現場起出的鐵鎚沒有血跡、與本案無關,陳偉雄當庭反駁,強調無血跡不代表該工具與兇案無關。

指紋化驗結果顯示,現場的冰箱、膠帶、塑膠袋、帆布及電鋸英文說明書上均驗出前大伯鄺港傑的指紋;前公公鄺球的指紋與掌紋則散見於報紙、客廳紙皮及電鋸中文說明書;至於前夫鄺港智的指紋,則在一份中國移動電訊服務合約中被驗出。

鄺港智遭爆昔日生活奢華 曾稱要「借車接送小孩」

此外,庭上讀出證人伍登浩的書面證詞,他於2019年前往中國大陸處理家族房地產生意,並在隔年的朋友聚會中認識了鄺港智。當時鄺港智自稱已離婚,前妻蔡天鳳與兩個小孩則留在香港生活。2021年3月,兩人曾合夥投資房地產,伍登浩出資500萬元(約合新台幣2066.7萬元),鄺港智則出資350萬元(約合新台幣1446.7萬元),事後鄺港智分得35萬元利潤(約合新台幣144.6萬元),此後兩人便未再有共同投資。

伍登浩回憶,鄺港智在中國大陸期間生活極其奢華,出入均有專車與私人司機接送,名下擁有勞斯萊斯和凌志等名車,身上更佩戴多款名貴手錶。兩人外出時,伍登浩曾注意到鄺港智的微信帳號顯示「鳳」,支付寶帳號則顯示「天鳳」。

2022年6月10日,伍登浩接獲鄺港智的電話,對方抱怨向蔡天鳳坦承自己在內地交了新女友後,遭蔡天鳳指責他「不回香港照顧小孩,反而在內地拈花惹草」,並要求他立刻離開內地返回香港。伍登浩當時幫忙鄺港智收拾行李,兩人之後主要透過微信聯繫。到了2023年1月底,鄺港智再度聯繫伍登浩,聲稱自己的車子需要送廠保養,想借車接送小孩。伍登浩請他直接聯繫自己的哥哥,後來得知鄺港智確實順利借走了車子。直到案發後,伍登浩從新聞中驚覺涉案人竟是鄺港智,才趕緊請哥哥聯繫警方協助調查。

隨著檢警深入追查,鄺港傑、鄺球與鄺港智父子三人被正式起訴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起訴指出,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的村屋內殺害蔡天鳳,並在同月21日至23日間試圖毀屍滅跡。面對指控,三人皆否認謀殺,其中鄺港傑與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鄺球則對此罪名否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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