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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內亂罪二審 特檢組批破壞憲政求處死刑 | 公視新聞 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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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理由猶豫宣告尹錫悅死刑」,南韓首爾高等法院於29日召開尹錫悅內亂罪二審結案庭,特別檢察組一成員表示;也是特檢組今年1月1審時即對尹錫悅求處死刑後,再度向法院求處死刑。一審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庭在今年2月判處他無期徒刑;特檢組認為一審量刑過輕,提出上訴。特檢組指出,尹錫悅宣布緊急戒嚴,是一場企圖長期獨攬大權的政變。特檢組批評,「身為宣誓遵守憲法的三軍統帥,卻派遣持槍軍隊,槍口指向人民,不僅摧毀憲政秩序,更企圖讓韓國倒退40年。」尹錫悅律師團在庭後嚴詞反駁,指責特檢組是聽命於政治權力的「政治特檢」;並主張,當時尹錫悅僅派出280名未攜帶實彈的維持秩序軍人,宣布緊急戒嚴是為了制衡反國家勢力及在野黨失控行徑,並非發動內亂。特檢組則反駁戒嚴未造成大規模流血衝突,不代表犯罪情節較輕,強調不會因為南韓多年未執行死刑,就放棄依法求處最重刑罰。南韓自1997年12月以來,已有將近29年沒有執行死刑。但死刑與無期徒刑仍有實質差異。依南韓刑法,無期徒刑服刑滿20年後,符合條件者可以申請假釋;死刑犯則沒有假釋資格,除非獲得總統特赦。同案前國防部長金龍顯遭求處無期徒刑,其餘涉案人員被判處30年到12年不等有期徒刑。法院預計11月5日聽取尹錫悅最後陳述,之後訂定宣判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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