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里尔
针对今年4月双溪赖滤水厂污泥溢流事件,槟州基础设施事务行政议员再里尔指出,槟州供水机构(PBA)已向承包商发出正式警告信,并指示对方改善操作管控、监督及事故汇报机制,以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他表示,槟州环境局于今年8月27日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1条文,向PBA发出指示通知,要求最迟于9月26日完成围堵及清理混合污水溢流的工作,以避免水域受到污染。
他说,根据PBA的资料,今年4月21日发生的污泥溢流事件,并非有计划地将污泥排入甘榜百大年(Kampung Petani)水沟,而是在双溪赖污泥脱水厂(SDDP)进行模拟或操作测试期间,因现场水泵发生故障,导致污泥储存槽溢流,含有悬浮固体及污泥的水流入附近水沟。
再里尔周二在槟州议会上,回答槟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兼双溪赖区州议员莫哈末弗兹的口头提问时,如是指出。
再里尔说,PBA已采取纠正措施及加强操作管控,包括停止污泥溢流、围堵受影响范围及展开清理工作,以恢复有关地区的环境及水流状况。
“当局也已关闭涉及的排放口或出口通道,防止污泥进一步流向厂区以外的范围,同时进行后续检查及加强对滤水厂运作和承包商活动的监督,确保遵守既定程序。”
他强调,任何可能导致污染物排放至周围环境的模拟或操作测试,都必须事先通知PBA并取得批准。至于设施改善方面,负责滤水厂运作的Alam Aliran Kualiti(马)私人有限公司,目前正兴建额外储存池,以提高污泥储存容量及降低再次发生溢流的风险,工程预计于2026年10月31日竣工。
“长远而言,当局也鉴定兴建第二座储存池作为改善措施,以提高紧急储存容量及系统应对操作中断期间额外污泥流量的能力。不过,有关工程涉及征地,必须先完成相关协调及手续,才能展开建设。”
针对环境局是否对有关操作单位采取法律行动或开出罚单,再里尔说,环境局于今年4月22日与双溪赖州议员联合巡视后,已指示槟州供水机构停止污泥溢流,并控制污泥流入附近沟渠。
“环境局随后于8月27日向槟州供水机构发出上述指示通知,要求采取围堵及清理行动。”
不过,他表示,根据PBA的回应,有关控制及清理工作早在4月30日已完成。PBA于9月25日向环境局提呈正式回应,而环境局槟州分局则于9月29日收到有关纠正措施的照片报告。
他强调,环境局并未针对这起事件开出任何罚单,因此没有涉及缴付罚款。
至于受影响居民是否可获得赔偿,他说,因污泥溢流事件而蒙受损失或受到干扰的周边居民,其赔偿机制须经过相关单位审核及评估索赔申请。
“任何投诉或索赔申请,必须附上完整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当局展开调查,并确认所申报的损失或影响是否与有关事件存在关联。”
他补充,是否须承担责任及是否作出赔偿,将根据调查结果、索赔评估、被鉴定须负责的单位、合约条款及现行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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