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5日讯)槟州社会发展、福利及非伊斯兰宗教事务行政议员林秀琴指出,女童疑遭生父性侵后报案,却被接回生父住处的决定,是由警方所作出。 她说,既然武拉必州议员王丽丽也表明女童是在报案后被送回生父住处,那对方就不该在议会上做出“女童在出院后被送回住处”的指控,这对医院的社工非常不公平。 林秀琴今日在州议会大厦与槟州青年、体育及卫生行政议员魏子森一同作出澄清。 针对为何福利局官员长达5天仍未与女童及家属接触,魏子森表示,可能是因为当时恰好是周末,且又面临屠妖节公共假期,但孩子入院后一直都在医院,且是受到医护人员保护的情况。 询及为何女童在校方的陪同下报案后,仍被批准由其奶奶接回生父住处,魏子森表示这是警方作出的决定,他们无法代表警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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