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案:澳门民主派前议员区锦新因颠覆等罪判监12年半 人权组织批过程不公吁放人
经闭门审讯和官派律师作辩方代表後,澳门前立法会议员区锦新今(6日)早被当地初级法院裁定,其颠覆国家政权、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以及违反保密等多项罪名成立,判处监禁12年半,成为澳门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以来首宗公开案例。人权观察指责澳门藉案件向批评者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警告,而审讯过程亦不公平及不正当,促葡萄牙和欧盟强力敦促澳门立即释放区锦新。
发表时间: 06/11/2026 -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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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在立法会敢言的区锦新,离任後被指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等罪,遭重判12年半,成为澳门国安案首例。 (资料图片,麦燕庭提供) © 麦燕庭提供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在审讯期间罕有地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区锦新进行闭门审讯的澳门法院,今早选择公开裁决及理据,并特别交代,区锦新没有自行聘请律师,由法院为他指定代表律师。
根据法院公布的资料,区锦新合共被控七项控罪,分别是三项「颠覆国家政权罪」丶三项「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组织丶团体或个人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罪」,以及一项「违反保密罪」。法院在判决新闻稿中称,区锦新在早前的闭门庭审中,对大部分基础事实没有异议,并称他「承认勾结和串通多个境外组织的事实行为构成犯罪」。
新闻稿只交代指控 缺具体内容
法院在新闻稿而非裁安决全文中认定,区锦新长期协助及配合境外敌对组织,收集丶准备及公开散布被指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主张,以及虚假和歪曲的图片及资讯,意图煽动澳门居民仇恨中央人民政府,并企图推翻丶破坏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法院指,相关行为在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于2023年修订生效后仍然持续,因此裁定其中一项「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不过,新闻稿没有交代控罪中指的是那些主张和什麽图片,遑論如何颠覆。
此外,法院指出,区锦新在2023年至24年期间,先后与多个境外组织合作,散布被指虚假和歪曲的消息,意图破坏行政长官选举的顺利进行;但相关行为是否达到推翻丶破坏国家政权的程度仍存疑问,因此裁定另外两项「颠覆国家政权罪」不成立,但两项「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则罪名成立。
至於「违反保密罪」,则是指他在2021年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将涉及澳门赌牌续期的闭门会议秘密内容泄露予境外组织。
法院认为,区锦新虽然是初犯,并承认相当部分的犯罪事实,但其一连串行为严重损害相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犯罪故意程度极高,可能造成的后果亦十分严重,因此需要判处长期监禁。
综合各项控罪的裁决,法院裁定,区锦新的颠覆国家政权罪须入狱 11年3个月;另外两项与境外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各判监 3年9个月;泄密则被判监 9个月。按照澳门《刑法典》的数罪并罚规定,合并刑期的法定幅度为11年3个月至19年6个月,法院最后决定判处区锦新12年6个月的单一刑罚。若服满刑期,即使扣除自去年被捕后的羁押时间,预计出狱时亦已年逾80岁。
法院只谈官方说辞 政府吁尊重
上述内容全属判决新闻稿,但并非完整判词,外界无法从公开庭审纪录核实区锦新在庭上的具体陈述,以及他所承认的事实和法律责任范围。法院在判决新闻稿中,亦未有公开被指与区锦新合作的境外组织名称丶具体涉案的虚假资讯,以及相关行为如何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的完整论证。
澳门特区政府在判刑后发表声明,表示尊重及支持法院裁决,呼吁社会各界尊重法院裁决。
不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在裁决後发表声明,指检控不公正,并重判区锦新入狱 12年半,是向澳门所有和平批评政府的人士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警告。该组织的亚洲部副主任王松莲认为,澳门当局压制民主派人士的声音,反映中国政府更广泛地打压异见声音及基本自由。
王松莲又说,区锦新遭受长时间审前羁押丶闭门审讯,以及选择代表律师的权利受到限制,显示案件的司法程序存在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及公平审讯权利的问题,呼吁葡萄牙丶欧盟及其他关注事件的政府,强力敦促澳门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区锦新。
现年 69岁的区锦新,是澳门着名的民主派议会代表,曾担任议员20年,至2021年不再参选。他离开议会后,仍持续关注及批评澳门政府的施政,并接受境外媒体访问。澳门司法警察局于去年7月底,以涉嫌向「境外反华组织」提供资料等理由将他拘捕。
翻查资料,澳门自2009年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以来,一直未有公开已知的相关刑事检控案件。澳门于2023年对国安法作出大幅修订,扩大相关罪行的适用范围,包括将原本针对以暴力或其他严重非法手段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规定,改为涵盖以任何非法手段推翻丶破坏国家根本制度及中央政权机关的行为,把非暴力的「非法」手段包括在内。修订同时将境外联系罪的规管对象,由原本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扩大至个人丶组织及团体与澳门以外人士或组织的联系;另又扩大国安法律的域外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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