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睢县一农民找乡长说事时,拿起办公桌上一欲喝水,被乡长喝止。两人发生口角后出现肢体冲突,随后,乡长喊来警察。农民被拘留7日。据了解,事前该村民土地被非法征用,补偿三年未兑现,去找乡长反映此事。
新闻甫出,有网友直叹:“杯具啊,真正的杯具!”也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只许乡官抢地,不许百姓用杯。最有意思的是有网友竟然联想到〈老农与毛驴〉的故事:一老农牵毛驴进城。驴走在县城马路上左右乱晃,结果被交警以逆行闯红灯为由罚款。老农气急大骂毛驴“畜生!你以为你是交警啊?啥时候想走哪儿就走哪儿?”毛驴又偷啃树皮,被城管拦住罚款。老农再次发怒大骂“畜生!你以为你是乡长啊?不到饭时想吃啥就吃啥啊?”毛驴路遇另一头母驴上去骚情,结果被警察击毙。这次老农无奈苦笑“畜生!你以为你是县长啊?大白天想日谁就日谁啊?”
在笔者看来,这无疑用事实给公众上了一堂“什么是杯具”的生动一课!无疑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极佳注脚。
一只杯子之所以引发“杯具”,表面上看来,可能有老农平时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见到杯子伸手就去拿;也可能是乡长喝止:“这是我个人用的,你不能用”,老农却说“你这不是给人用的吗?”,被乡长认为是侮辱自己。但深层次原因我看不外乎一是:老农触动了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使乡长恼羞成怒。不是么?本来土地征用也就征用了,至于补偿的事虽说暂时还没有着落,但没有人说不给啊,而你个老农偏偏不识相与乡长“理论”,不拘留你行吗?
二是乡长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即便是老农拿起乡长办公桌上一欲喝水,被乡长喝止,老农说了句:“你这不是给人用的吗?”乡长有必要动用国家公器对农民进行拘留吗?再说,乡长有这个权力吗?这不明显的是权大于法吗?这不明显的视警察为自己的“家丁”吗?
为一杯水的事就将老农拘留7天,难免有打击报复之嫌。
老农碰的不是水杯,是乡长的官威!
近日,河南睢县一位65岁农民找乡长反映政府非法征地问题时,拿起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被乡长喝止。两人发生口角后出现肢体冲突,随后乡长喊来警察,农民被拘留7日。
随便拿别人的水杯喝水,无疑是失礼的,但不给来访者提供一杯清茶,其实也是失礼的。“一个水杯引发的纠纷”说到底,其实也就是道德范畴内的小摩擦,根本无需警察介入。遗憾的是,河南睢县这位30多岁的乡长在和60多岁的农民发生肢体冲突后,不但喊来了警察,而且将该农民拘留7日。
乡长为何要如此大动干戈呢?他本人的一句话泄露了天机--“如果是老百姓之间,这类小纠纷就算了。但这件事如果不拘,我将没有办法在这个地方干下去”。我们虽然不明白“拘就能干下去,不拘就不能干下去”的道理,但却能明显听出“乡长大人认为农民大伯触犯了他的官威”的画外音。
古人云:其身正者,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某些官员如果只注重自己的官威,不注意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个水杯就和老百姓发生肢体冲突,我实在不明白,这样的官威离古代的“闲人回避”招牌有啥区别?
事实上,相关部门一直在强调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创造条件让群众批评政府。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反复强调,要尊重群众的表达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某些官员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学呢?
乡长茶杯背后的党群关系值得深思
3月22日,河南睢县一农民找乡长说事时,拿起乡长办公桌上水杯欲喝水,被乡长喝止。两人发生口角后出现肢体冲突,乡长随后喊来警察,农民被拘留7日。双方均表示是对方先动手,乡长称如果不叫警察,他以后就没法在此地工作了。这件事成为热点,原因不外乎干群矛盾。
说实在的,这件事老农民有问题:
问题一,别人的杯子你不能用,这是一个卫生问题、文明问题,习惯问题,人家的喝水杯子,你抓起来就用,在村里一般不嫌,一家人可以不顾忌,可是在城市里在公用场合这是不可能的。这个家民真是太不拿自己当外人了。
原因二,这是在乡长办公室。一个家民进来,应当老老实实,毕恭毕敬,让吃才吃,让喝才喝,让坐才坐。否则,老实不客气,像进自己的家一样,这有点犯忌。
原因三,有事先说事,可是他却有事先喝水,并且要用乡长的杯子,乡长的杯子是谁都能动的?你不会从家拿个杯子等乡长,渴了喝一口?更重要的是,人家拒绝了,他还说什么:这杯子不是人用的吗?无疑,那潜台词就是这杯子是给非人用的。
这一切,如果到此,对农民魏克兴大加批评应当是正确的。是啊,你不讲卫生不文明,你不懂大小等级,说话粗鲁,语带不善。让其到办公室外反省几分钟也未尝不可。
可是接着发生的事就出格了:两人发生口角后出现肢体冲突,随后,乡长喊来警察。农民被拘留7日。据了解,事前该村民土地被非法征用,补偿三年未兑现,去找乡长反映此事。
这时的问题性质完全变了:
首先,村民反映的问题是个大事,土地被非法征用,补偿三年未兑现,这样大的民生问题没有解决,吃亏的肯定是家民,欠亏农民的肯定是政府。否则,一个家民不可能在乡政府等乡长到11点,渴到见水就要喝。更何况这样的事,魏克兴不会只反映这一次,乡长也不会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从其这件事,不拘魏克兴,他将“没有办法在这个地方干下去”的表达。显然这魏克兴是他在这地方干下去的拦路虎和绊脚石。这给人杀鸡儆猴的感觉。
第二,为生活小事,动用警察,还要拘留7天。这显然是滥用国家机器。一是乡长的滥用,一是县局的滥用。这县局动运用警察抓人是那么随意,一个 60多岁的老者,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谁强谁弱,不是很明显吗,更何况是一个老农民对一个年轻乡长,他竟敢动手打乡长?报警的敢报,那抓的就能抓?批的就敢批7天?真是法是儿戏,儿戏是法,随意揉捏,随我所用。在这样的地方,老百姓你有尊严,休想!
第三,乡长敢喊:我先动手,我死便全家吗?截止现在,好像没有喊。显然的乡长心虚。这件事现在没有结论,但是在谁先动手问题上老农已经喊出了 “我先动手,我死便全家”,这当然是愤激之语,即使其先动手了,这样喊了,也不至于出现死全家的结果。但是乡长如果真的是挨打了,没先动手,可以喊出来以证清白。敢吗?如果乡长敢喊,就不至于采用拘留老农以保在这地方呆下去的下作手段了。
由这件事,我想:我们的领导干部真是应当好好学学总理的工作报告,学学总理尊重百姓的教导了。出现这样的问题:其根本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没有把百姓当成子民。更不用说当成家人和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为人民服务了。为官一处,不想疏解矛盾,不想降低姿态,不想为民排忧解难,一心要君临当地,控制百姓,一旦不通,就动粗动用警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激化矛盾,甚至造成恶劣事件。
追究原因,凡是出现大的矛盾,还不是跟领导干部思想方法、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有关。我们的领导干部真是应当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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