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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妻、换偶和道德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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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制高点”这个词,不知道是那个不识字的本本创造的,但中国的小资、独知和文化人,似乎很喜欢高频率地使用这个不着五六的词,无知到了极点,从来也不反思一下这样讲到底对不对,这就是典型的“下愚不移”。

首先来看谁最喜爱制高点?应该说游击队最喜爱制高点。游击队又叫草寇,与王者相对,指不入流、四处乱窜的一类,可它们就算窜到制高点上还是寇,我的问题是,连制高点上的草寇你都害怕,那你心里到底有什么鬼,给吓成那样?

道德是一种人类观念、行为的准则和尺度。而既然是准则与尺度,它就是公平面对所有人的。准则无偏爱,尺度无长短,所以道德也不存在高地和沼泽,尤其在讨论

一些社会基本伦理道德问题比如范跑跑和换妻事件时,道德准则是同一的。

你可以争辩说道德是相对的,你也可以反对一种人类道德准则,但你却不能说别人占领了道德制高点,因为“道德制高”点这个概念,首先承认了制高点上的道德是道德。

既然道德是公平的尺度、行为的准则,那么在高地上它是道德,在谷底下它还是道德,所以道德并不会因为它的海拔高度不同,而具有增减不同的价值差异。

河边的一杯水是免费的,但在沙漠里或高山顶它就变得千金难买,就算按照这种工具化的思维,制高点上的道德意义仍然是积极的。

所以我不明白讲“道德制高点”的朋友们人云亦云,到底想说明什么?既然道德是公平的尺度,所以尊守道德人人平等。尊守道德是人的良知和本分,尊守道德的人心安理得,并不需要任何的抬举,所以也不存在虚拟的“道德高地”。

当然不尊守人类基本道德准则就是一种堕落,也许从这样一个落差的角度去看,道德才变成了高地。事实上堕落与道德的落差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讲道德制高点,等于在说自己堕落了。

过去三十年,中国当代文化中这种乱七八糟的名堂很多,这些病毒要抓起来可能有至少几百个,其中重要的核心观念不下几十个,个个无知加巨毒。可人们讲得多了,邪门歪道都变成了“真理”,这个就叫民智国之贼,因此我反对“知识就是力量”这种没有伦理道德依据的讲法,因为知识有善、恶,力量也有正、邪之分。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中国的人本文化传统要复兴,第一步就是要清算五四以来、尤其是过去三十年的文化,先在概念上打鬼,清算盘据在现代中国人心灵和观念世界中的亡魉鬼魅。

最后顺便批判一下似是而非的狮子。狮子赞成废止《刑法》301条“聚众淫乱罪”,这也证明民智国之贼,妖言惑众的,无一不是读书人。

狮子和同时代的人一样,受西方世俗的自由思想污染,认为“既然道德是针对每一个人,那它就应该公平地考虑每一个个体的利益,每一个个体的利益都是同等重要的。”又说“可现在,尽管每对换偶夫妇双方都是自愿的,同时也没有实体的第三者受到伤害,但是却有很多人谴责‘换偶’行为是不道德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

狮子这里犯了一个西人常犯的最基本逻辑错误,就是把个体的利益、个体的平等绝对化 ── 如果真的要“公平地考虑每一个个体的利益”而且“每一个个体的利益都是同等重要的”,那么连起码的社会共识都不可能存在,更不要说人类道德了,因为每一个个体的利益总会存在异端和例外。所以社会道德不可能建立在“每一个个体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社会道德、人类道德只能建立在“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之上,换一句话讲,从契约层面讲道德,它也只能是大众利益的体现。西岸“同情弱者”和“宽容”的立场,也没有伦理学的依据。李银河现象,本质上不是个道德问题而是伦理问题,西方文化没有「人伦」观念意识,所以从契约道德的逻辑出发无法批判。

我再说一遍关于「正名」,名实之辨,是东、西方化冲突的必争之地,希望有志复兴中国传统的朋友们能够充分认识「正名」的本质性意义。比如聚众淫乱,被称之为“换偶”,这个概念里面又大名堂。“偶”是个生物学概念,性是人的动物本能,所以“换偶”这个概念本身,是镶嵌在西方无伦理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语境之中的。但其实南京事件是个“换妻”事件,并非“换偶”。“妻”是个人伦概念,换偶之名,其实为换妻行淫,这就回到婚姻、家庭、社会学的语境。再深一层来讲,则是回到东方人本伦理的语境之中,从人伦亲情的立场来讲,换妻行淫是违悖人性、违悖正常的人类情感和人类尊严的。

狮子认为换妻换偶者“与一般正常夫妻的道德品格或者说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没有区别”,这是大颠倒。家庭责任不仅仅是个经济概念,还包括心理和感情要素,以及对子女的教育和影响。这个问题,其实还是回到东方伦理,以及推己及人比较容易厘清。这里赞成换妻、换偶者,其实没有一个不是叶公好龙,因为将心比心想一想,作为儿女,谁愿意自己有众多陌生的妈妈和爸爸?作为父母,谁愿意自

己的女儿成为大众的妻子?我想只要是一个身心正常的人类,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否定的。连动物世界的猫狗都有个自己的家,况人乎?当然,这并不妨碍大家上网乱喷,因为这毕竟和自己无关。不能就换妻而论换妻,就像不能就同性恋而论同性恋一样,这些现象的意义不是孤立的,这与 stem cell research 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是同义的,这些现象都有延伸引发更深刻社会危机和人类道德危机必然性,只不过孤立来看,它们连“半九十”都还远远没有走到,但沿着同样的方向同样的逻辑同样的价值观念总有一天会颠覆人性和人类道德。

另外治乱世用重典,没有法就要立这个法,有了,就应该认真执行,不必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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