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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校内操场练车撞死学生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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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上午10点,泰州民兴实验学校发生一起惨剧:该校一位刚领取驾照不久的物理老师,在该校操场练车时,不慎将一名正在操场上骑自行车的学生撞死。昨天,该老师被刑事拘留。

练车不慎致学生死亡的老师姓蔡,今年40多岁,是该校初二年级的物理老师。据接近蔡老师的一名教师介绍,蔡某拿到驾驶证不到半个月。当天上午学校放假,蔡老师借来同事的一辆比亚迪轿车,到该校操场练车。

当时该校一名5年级的学生小高,正在操场上骑自行车。蔡老师因驾驶经验不足,将小高撞倒,小高头部被摔在操场的篮球架上,顿时鲜血直流。

其他老师见状后,迅速报警。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经诊断小高已不幸身亡。据介绍,小高,姜堰人,父母在浙江做生意,寄居在学校附近。据交警部门透露,操场练车致学生死亡的蔡老师,昨天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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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不准变更为教练车

5月12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公安交警部门再次重申,不同意退出营运和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变更为教练车。

省交警总队表示,教练车的基本任务是用于培训驾驶学员。鉴于退出营运的出租车、租赁车等营运车辆或其他达到报废年限的在用车辆,因使用时间过长,部分零件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了确保教练车上所有人员的安全,根据“各驾校新增的教练车辆原则上为新车”的规定,不同意退出营运的出租车、租赁车等营运车辆,以及达到报废年限的在用车辆变更使用性质为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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