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普遍关注温家宝8月21日至22日,和胡锦涛9月6日,分别在深圳发表的重要讲话之际,中共第六号人物、也是十八大重要接班人之一的习近平,9月1日在中央党校的开幕典礼上,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习近平在讲话中首次提出了“权为民所赋”的新观念。
2002 年底,新任中共总书记的胡锦涛,提出了被称为“新三民主义”的“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相对而言,习近平的新论,实质上为“新三民主义” 的“权为民所用”增加了一个“权为民所赋”的前提。有人说,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前提!称“习近平提权为民所赋,中共第五代领导将启政改。”
俺也按捺不住激动,到底是接班人!把一句“我们的权利是谁给的?是广大的工人农民劳动人民给的!”那样的大白话,讲得这样深奥而有文采,不简单!
俺激动之余,照例有点小疑问:
“权为民所赋”?怎么个赋法?是楚辞还是汉赋?
俺一人不成众,更不能代表“民”,加上既不懂楚辞,也不会汉赋,就只好这样歪赋一下:
奉天承命,皇帝昭曰
吾党擎天,中流砥柱
众生跪拜,贱命相托
圣主英明,生猪放牧
芳草青青,着尔啃食
鞭儿长长,着尔豕腹
诗经小雅,为民所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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