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16届四中全会上,江泽民任期未到,提前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这是历史的进步,对中共18大也有借鉴作用。
在一个民主法治完善的国家一般不易发生政治危机,即便发生也会通过和平的法律程序得到解决。而在一个法治不健全的国家,发生政治危机是否能用和平方式解决就是一未知的悬念,这往往要取决于当权者的态度,他可以用暴力也可以不用。江采用辞职方式避免一场对其本人的政治危机是明智之举,如果我们认为他的明智之举是个人的良心所致那就大错了,像中国这样一个向民主法治过渡的国家,其当权者一般都倾向用暴力处理政治危机,也只有在无力使用暴力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选择其他方式。
如在十几年前,中国的几场政治危机都必然导致暴力介入。国家的民主法治还处在雏型期,当权者谋求使用暴力的心理与社会传统的暴力意识是等同的,有使用暴力的社会基础又有能力调动军队,为什么不使用暴力。而社会对江的不?之事发生在今天,情况又会怎样?还没等民众上街闹事,国家上层就把其变相?劾了。一个人执政时间越长,他的专制性也越强,他对国家民主法制的负面效应也越大。国家机制如何能适时地通过法律程序罢免此人的要职,不仅反映出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民主意识的成熟,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最基本保证。
原东德领导人昂纳克签署戒严令的当天就遭到军方的反对,在社会舆论的谴责下被迫下台,足以说明全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成熟是何等的重要,抽象的政治理论说教在处理实际的社会问题时是多么虚伪无用。
在一个国家从专制向民主法治过渡的过程中,普选制往往是政治危机的导火线,选票舞弊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深层次的根源在于当权者在失去民心的情况下企图继续执政,利用他们占据的国家权力,暗箱操做议会选举,政治的腐败使公众心理失衡而爆发。上述国家选举过程即使公正,也不可避免地因争执引发骚乱,其主要原因是社会传统的君臣观念混淆国家与个人的区别,民众把被选举人视为家长,个人利益的保护神,事实也确实如此,在这些国家里,个人利益小集团利益高于国家整体利益,使人们不得不看重某个人选举的胜利。
而在法治完善的国家,个人权力被严格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某人执政与个人小集团利益的得失无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人们在普选中心态平和视为游戏。在美国,人民越来越不关心普选,普选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左右,政治家在公众感情世界中的地位也日趋淡薄,他们已不可能再以私情左右人民,利用人民,只能面临人民的选择。
中国的强人政治时代已结束。在常人政治时代已经到来,党内的各种政治势力都没有实力违背民意主流,由于没有了能抗拒法律的政治强人来干扰,法治的权威性优越性充分地显现出来,政治势力的均衡使他们之间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则行事。政治上的妥协是主调。中国人民现在注重的是政治斗争的结果是否对人民有利,而无兴趣斗争的过程,更不关心具体是哪一派上台。人民不参于上层的政治斗争,人民就会得实惠,人民卷入上层的政治斗争就会被利用,这是历史的教训。
18大也许还要走老路,中国的民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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