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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大哭也不能回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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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1日,上海胶州路728号那栋烧得发黑的楼直指青天,在阴霾色天空的映衬下更显残破。窗户的玻璃爆裂了,像一张张黑色的嘴,扭曲的张着。从窗框四周的浓黑的烟熏色来看,可以想象,当时烈火从屋外的脚手架中涌入,而后又从屋内喷出,在浓烟和烈火中,人们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天上的直升机无法迫降,地下的水龙头无法上来。在毒气和火焰中,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便这样被吞噬了。他们咳嗽、挣扎、而后倒下、点燃,最后成为了一堆堆灰烬和骨骸。

人群从四面八方赶来井然有序的排队缓行,绵延几公里。人们双唇紧闭、脸有戚容、几万的人,男、女、老、幼,大部分是一样的白菊花,一样的沉默着。在烧的发红变色的脚手架下,铺满了挽联、鲜花、花篮。其中一个花篮上写着:“老师,走好。”在马路上,写着几个粉笔字:“发展不能以牺牲民意为代价。”在旁边的几栋大楼外面,仍旧包裹着绿色的尼龙网和脚手架,可能,改造后的外墙会很好看。但在大街的里面,还是可以看到一排排老旧的六层公房似乎没有接受外墙改造。

上海市委领导班子一早也来祭奠。其中,出事所在区的静安区区长更是哭的像个泪人,如丧考妣。区长大哭或许是爱民如子的表现,是人性之善的使然。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哭一场后,事件背后保温材料的易燃问题、静安建总的工程转包问题、上海佳艺公司的资质问题、全部的失踪与死亡人员名单问题都能被一场大哭所取代。区长大哭也无法回避在汹汹民意之下,对事件的彻查与对相关人员的问责、处罚的追究之声就可以停止了。区长大哭也无法让哀恸的死者家属忘却终生的痛苦,让命丧火海的亡魂瞑目。区长大哭更无法使承担大火的罪责一竿子放在几个农民工的身上,而去停止追查整个工程利益链。

火魔无情、逝者安息、生者警示、罪者严惩。希望区长的大哭是一个官员的内疚自省,彻查罪责的“决心之哭”,而不仅仅是一个为了回避问责、安抚民意的“应急之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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