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强迫入学条例修正草案,国小及国中发现学生有未经请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课达3天以上,或转学生未向转入学校报到者,应通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并辅导其复学。
行政院会上午通过教育部所提「强迫入学条例」第8条之1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
教育部表示,现行「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通报及复学辅导办法」的法源依据为「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但中辍与性交易问题的发生是属两件事,有关中辍生通报追踪,宜于「强迫入学条例」规定,因此拟具修正草案。
修正要点为: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发现学生有未经请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课达3天以上,或转学生未向转入学校报到者,应通报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并辅导其复学;通报及复学辅导办法,由教育部定之。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