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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头加班为何遭遇反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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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市委在一次会议上号召:从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做起,带领广大干部坚持一周工作6天,一天多干两小时。号召很有鼓动性。号召上说“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首先要做到;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班长’首先要做到。 ”但不承想,这个新闻发布后,网络上的意见多数是反对。

领导干部带头加班,牺牲的是个人时间,怎么就换来反对的意见声声?

我想,这里的一个大前提就是公众越来越理性了。提倡不知疲劳地工作本身没有问题,自己加班以求多为人民服务更是值得提倡的精神,但是如果加班的目的是为了“我都加班了,你们怎么不加”这样一种带有道德强迫的语境,一切就都变了味儿。

领导干部加班是具有自我属性的行为。加班本身是个中性词,不包含褒义或者贬义。有的人平时工作拖拖拉拉,关键时候就得加班“还债”;有的人工作效率很高,但是工作量太大,也需要加班;也有的人有着忘我精神,以多为人民服务为根本目的,这样的加班是可敬的。

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也就是说,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是法律规定。正常的加班可以理解,但是要求所有干部都加班,这就可能出了一点问题。

第一,是否平时工作过于繁重,以至于需要都加班才能把工作做好?第二,是否平时工作过于清闲,导致最后需要加班才能把工作做好?第三,如果在平时把工作做得很好的情况下非要加班,是否显得多此一举?第四,加班,正常应该有加班费,这是法定的,这种支出是否有充分的必要性支撑?即使上级领导带头不要加班费,那么是否变相侵犯了一般干部的合法权益?

不加班的人也可以是有高度敬业精神的,他们在上班时间专心致志、全力以赴,通过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能力来提升工作效率。下班以后则放松休息,重新充电,等到第二天上班时又能精神饱满、充满热情。这样的良性循环带来的是员工更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具创新的头脑和更高的工作绩效,岂不更好?

在平常的日子里,加班毕竟是一种“非常态”。常态应当是工作时工作、休息时休息。而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也是要追求人的发展,“以人为本”就是这一发展的前提。

废寝忘食、忘我工作的官员会受到群众的赞扬,但群众并不期望所有官员都这么不懂得爱惜自己。只要能把该做的事情做好,又何必非要牺牲自己合理、合法的休息时间?

公众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服务。政府部门完全可以通过科学调配,既不增加公职人员的工作量,又能让群众享受到最佳的服务。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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