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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事件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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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完全是按照某种需要制造出来的典型。原《光明日报》驻辽

宁记者站记者、张志新冤案系列报导者陈禹山等人对张志新的本来面目遮遮掩掩

,1979年秋,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就曾经在北京曾追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些

人说我姐姐有“作风”问题? 陈对此避而未答。当时关于张志新的报道中,已经

披露了张写给丈夫和女儿的遗言:我对不起你们……这句话是双关的,既有自己

遭罪牵连家庭的意思,也有一种夫妻感情上的内疚。但那时陈禹山觉得对张志新

的私人生活不应过多暴露,因为那时张志新已经被某些人指定为揭批文革的英雄

人物了。

而实际上,张志新确有“第三者”,以至于20年后陈禹山才终于说出实情,陈回

忆说,当时辽宁一些人传言张志新“生活作风”有问题,其实是有所依据的。陈

在调看张志新案卷时见到了张本人自白:她确实同沈阳一位文艺界人士有婚外恋

。陈说,当时看到这一案卷时,已经采访过张的丈夫曾真,了解到曾真当年体弱

多病,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

状态,加上张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

实际上陈禹山至今仍然没有说出全部真相。据现居住在美国,曾经于1979、1980年

两次采访张志新事件的原《人民日报》记者刘宾雁先生回忆,张志新的婚外恋对

象不止一人,据刘宾雁回忆,张志新对于党校一位教员(不是文艺界人)感情很

深,文革前已遭批评,关系中断,但张志新还把那人的照片偷偷地缝到军大衣的

领子中,被捕后,自责对不起丈夫,这才告知其夫取出烧掉。张志新入狱后其夫

一直未去探监,直到她提出离婚时才去见了一面,给张志新刺激很大。[注释2]

众所周知,文革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没有妓女的社会,是道德高尚的纯

洁社会。张志新靡烂、放荡的生活方式自然会与社会产生摩擦,张志新的死不能

单纯归结于政治原因,这里面有复杂的社会背景,是张志新堕落的个人道德观与

纯洁的社会道德观念碰撞造成的。 对张志新的判决过程并未违反法律程序,到最

后执行死刑之前经过了多次改判、反复。陈禹山回忆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

。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

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

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

年刑就行了。可是她拒不认罪,于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之后,案件呈交已实

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

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

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

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要判张志新劳改。他考

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高振

忠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把刑期改为15年。 但是张志新在关押期间拒不反省,拒

绝接受改造,而且还在监狱里笔伐谩骂监狱长。喊出“打倒毛泽东”的反动口号

。张志新的案子惊动了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陈发话:留

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

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

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

”。引起大哗,因此,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

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

会议的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下发文件: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

省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

从这一系列过程可以看出,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开始,到1975年张志新被执行死

刑,前后拖了6年之久。大家知道文革是1976年结束的,张志新只要再稍微收敛一

下,完全有出狱平反的可能。可是她偏偏要“笔伐监狱长”,喊“打倒毛泽东”

的口号。在牢房里喊口号还不够,还要跑到“批林批孔”大会上喊。当年重庆渣

滓洞白公馆的共产党员也没有这么干的,在我看来,张志新的行为形同自杀。文

革中被打成右派蹲监狱的何止张志新一人,那么为什么别人可以出狱平反活到90多

岁,而张志新却偏偏要迫不及待地自杀?根本原因还在张志新自己。事实上,张

志新的确有自杀纪录,据南方周末报道记载,“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

,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

运动”。

张志新的婚外性行为被揭发后,精神受到了极大打击,自觉无颜见丈夫孩子。被

捕后一年,丈夫曾真提出与张志新离婚。此时,张志新已经报定了自杀的决心,

她在1969年1月5日给丈夫的信中说:“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

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注释3]

婚姻生活和政治失意的双重精神打击,使张志新丧失了活下去的欲望。她故意笔

法监狱长,呼喊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强行给自己戴“顽固不化反革命分子”的帽

子。甚至在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

教员,不杀为好”之后仍旧顽固对抗,以此来逼迫执法机关杀了自己。所有能想

到的对抗手段张志新都用上了,她“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

[注释4]。

有人说张志新当时已经精神失常,我比较欢迎这种推测,因为既然精神失常,那

么她就不是勇于直言的革命斗士,她的言论就是病症,是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乱语

。

从任何角度论证,张志新的死都算不上“迫害、屠杀”,用张志新的个案否定文

革毫无说服力。1979年中共辽宁省委追授张志新为“革命烈士”也是非常荒谬。

张志新无非是右派上台后为了否定文革故意编造的贞节牌坊罢了。

张志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置生死于度外。对党员来说,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

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这是每一名共

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都要说的话。张志新的死完全是共产党内部的事情,张志新

死得其所,无怨无悔。轮得着反共分子、台独分子们替张志新鸣冤叫屈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公开宣传张志新一案是胡耀邦批准的。《一份血

写的报告》见报时,并没有“割喉管”的说法。后来流传的所谓“割喉管”的说

法完全是谎言。更有甚者,海外的反共组织、台独组织为了进一步诬蔑文革,起

初说是张志新一个人被割喉管,后来发展到三十多人,三百多人,无名无姓,后

来又说什么张志新被人强奸,完全凭空捏造。 反共台独组织最拿手的就是编造谎

言,招摇撞骗,混淆视听,用这些“伪历史”来吓唬台湾人民,好像台湾回归了

,台湾人民就会面临被中共割喉管的危险。这种东西在国外看多了自然见怪不怪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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