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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柳乾嫌犯律师竟为他做无罪辩护:理由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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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5日,加拿大约克大学来自北京女留学生柳乾被杀害。柳乾去世前在约克语言学院修读英文。警方于2011年4月18日在新闻会上透露,遇害的深夜柳乾刚开始网上聊天,不久之后有人敲门,柳乾应门後,一名年约20 - 30岁的白人男子进门问柳乾要手机随即与柳乾发生打斗,之后男子将柳乾用作视频聊天的手提电脑关掉,这电脑已踪影全无,警方怀疑被那白人男子拿走。4月20日警方逮捕柳乾案嫌犯,控一级谋杀罪。

谋杀被告嫌犯4月21日出庭时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对很多不熟悉加拿大法律的中国移民,这个辩护是非常惊讶和费解的。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解释刑事律师做这个辩护的原因。

《普通法》vs.《民法》(Common Law vs. Civil Law)

世界只有两个大法律系统:古罗马的民法,和英美法系。所有的文明国家都受这两个法律系统管辖。虽然民法和英美法有很多共同点,但在许多重要的细节上,这两系统是相互对立的。

中国大陆的法律源自古罗马民法。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有下面六个主要区别:

1.法律思维方式的特点: 民法法系通常是演绎思维 (deductive) , 而英美法系 通常是归纳思维 (inductive) 和类比 (analogical)。

2.法律渊源:民法法系中制定法 (Government enactments) 较多,而英美法系中通常判例法 (Case law, precedents) 较多。

3.法律分类方面,民法法系有公法和私法划分,英美法系有普通法 (Common law),衡平法(Equity law) 划分。

4.在诉讼制度上,民法法系是属于纠问式诉讼 (Inquisitorial),而普通法法系是对抗式诉讼(Adversarial )。

5.法典编撰方面,民法法系的法典多,而普通法法系的法典相对少。

6.两系统还有法律概念、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区别,但这些区别不是绝对而是一种相对的区别。

加拿大和美国最常用的法律是《普通法》。《普通法》源于英国传统,但从19世纪后期开始独立发展,至今已经对世界的法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普通法用于加拿大所有省份(魁北克省除外)和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香港和世界许多英联邦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也使用普通法制度,因此这些国家有时被称为“普通法国家”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

《普通法》的要点

如果有人问你,加拿大和美国人最重要的合法权益是什么?你也许不能立即给个答案,但加拿大和美国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被控人的人权的法律保障。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of the accused.)

他们说的正是英美法国家的最古老的《普通法》的两个重要原则:“疑点利益” (The Benefit of the Doubt) 和“无辜假定”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

“无辜假定”概念源自拉丁语“Ei incumbit probatio qui dicit, non qui negat”,意思是“举证责任在于指控者,而不是在于被控者。” (The burden of proof lies on him who asserts the fact, not on him who denies it.)

也就是说,“一个被控者在被证明有罪之前是假定无辜的”

(A person accused of a crime is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而且,罪证必须是合法取得的证据。(The proof of guilt must be based on evidence lawfully

obtained.) 其二,证明罪状必须排除合理怀疑。(Guilt must be proven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如果有任何合理怀疑,被告必须被判无罪。

概括地说,《无辜假定》是西方刑事法律的顶梁柱,是西方民主社会的基石。设立这个原则是为了防止政府随意逮捕和监禁公民,保证每个公民获得同样的法律保护。

谋杀柳乾嫌犯出庭,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就是这个原因。“无罪辩护”是每一个被告者的合法权利,所以在北美有时见到的现象是“认罪辩诉协议”(plea bargain):被控者自知有罪但控方无足够证据获得定罪,双方同意让被告承认犯有轻罪而获从轻处罚。反过来说,如果控方有足够证据,它不会接受“认罪辩诉协议”。自知有罪而认罪也可能获得减轻处罚。

为确保公正审判和保障被控者的隐私权,法律禁止我们在法庭以外发布或讨论案件的具体细节。

今天,这些法律原则已被许多民法制度国采用,包括巴西,意大利,菲律宾,波兰,西班牙,和法国。 但是中国还没有接受这个法律概念。

再次提醒:

1. 由于柳乾案件目前在法庭待审,我们不能讨论这案件的细节。评论时请限于“无辜假定”和“被告人的人权的法律保障”两法律原则。

2. 为了避免损害审判或导致无效审判结果,读者切勿网上做进一步的公开讨论和猜测案件内情。

3. 评论里任何有关柳乾谋杀案细节的语言将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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