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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为何惧怕“假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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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来自湖南的四人诈骗团伙,先从网上搜索县级党政干部的资料、照片,之后再利用电脑合成“艳照”,2010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四人分别来到安徽、江西、山西、河北、重庆五省市,将这些“领导艳照”与敲诈信件一同寄给敲诈对象。(6月23日《新闻晚报》)

据悉,这些人选中敲诈对象后,会给其寄去“领导艳照”,同时附上含有威胁语言的信件,声称掌握其生活作风问题,如不按账号付款就向纪检部门举报,或在网上曝光等。结果,还真有人上当受骗。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先后有五人共给他们汇去了33万元现金。

这些人选择的敲诈对象,主要为各地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至案发,还有101封未寄出的“领导艳照”敲诈信。既然是电脑合成的“假艳照”,被敲诈者岂会信以为真?那为何还有人上当受骗,乖乖给敲诈者汇钱呢?无外乎两种情况:其一,虽然“艳照”是假,但他毕竟做过风流事,怕真被捅出去;其二,即便没做过风流事,身上也有其它方面问题,诸如贪污、受贿等,怕被因此“东窗事发”。

其实对于类似的敲诈行为,我们并不陌生。不同的是,以往,敲诈者是给各地政府官员发普通信函或手机短信,称自己是为他“服务”过的“小妹”,现在遇到困难,想让他破费帮帮忙,如果不答应就将他嫖娼的事向他的单位和领导公开。而眼前这起,用上了“领导艳照”,而且明显是“假艳照”,却依然有人上当受骗,不能不令人感慨。

骗子采取这种广泛“撒网”的做法进行敲诈,目的就是希望个别人上钩,如果收信人都是洁身自好,没有做过不法之事,骗子是不可能敲诈成功的。既然有不少领导干部上当受骗,而且还有101封“领导艳照”敲诈信被警方查获,那有关部门不妨以此为线索立案调查。对此类事件涉及到的相关官员,就应抱以“有罪推定”态度,当作一条线索展开调查,让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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