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2011年06月27日中国新闻网)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从宏观方面讲,事关国民收入差距的扩大或缩小,从微观方面讲,则是关系到在名义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是增加还是减少额外支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经过几次修改,又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终于进入二审阶段,这是一份包含太多民意期许的草案。
如今终于尘埃落定,虽然在起征点上确实有一定的提高,在税率调节上似乎也有朝着民意的暖意。但从整个修正草案看,民意调查中的意见并未得到忠实的采纳,据说最终的修正案更多是来自数位专家的智慧结晶。一句题外话:为什么“学富五车、拥有国际视野”的专家们的观点总是会缺乏民意基础呢?在方向上总是与老百姓的南辕北辙呢?从目前的网络民意看,都在质询草案为何没有采纳民意,如果不采纳民意,那么当初所做出的民主姿态又算什么呢?
要知道在民意的调查中,有一个超乎想象的庞大群体参与调查,而且民意观点也非常鲜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统计,在4月25日至5月31日全国人大网上征求意见期间,网上共有82536人对3000元起征点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的12313人,占15%;要求修改的39675人,占48%;反对的28985人,占35%;持其他意见的1563人,占2%。看来网上大多意见是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当然,必须提醒的是,如果坚决地要求草案必须全盘采纳民意,那是不是又陷入了一种目前正全社会盛行的民粹主义呢?专家的观点可能更有科学依据,也更有国际视野。但如果只唯专家的观点为高,哪怕是与民意背道而驰的,这样又可能陷入民意的孤立中。
从这一点来讲,纠结于要求采纳谁的意见上,都没能抓住问题的七寸所在。关键的问题是在决策中要有一个交代,比如民意如此集结在5000元起征点,而最终3000元还是纹丝未动,那么就应该给坚守的民意一个交代:为什么没有采纳民意?如果是采纳了民意,也相应的也要给出其他代表观点一个交代。不然,再汹涌的民意,如果仍然视而不见,那也是沉没的声音。积极参与表达民意,却未能避免沉没的结局,实在是对民意的伤害。而给出一个交代,不仅是要让这个草案得到认可和尊重,进而顺利推行,同样也是为将来的民意征集得以顺畅。
给出一个合理的交代,恐怕比选择站在谁的立场上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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