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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异地高考,无义务接受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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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教改纲要刚走完第一年,教育部昨日召开发布会介绍落实情况,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会后表态:完成义务教育的随迁学生,可以在当地高考,但他强调“尚无时间表”。

有权异地高考,这是一种常识,从教育公平需要的角度来说,即便官方不表态,都无以逃脱时间的逼迫和形势的要求。确切地说,异地高考涉及到流入地流出地的协调,需要教育部全国层面的统筹,这一宏大政策的出台,难度虽然很大但总得直接面对。为此,制定一个“时间表”,既是对社会吁求的最好回应,对民生需要的一种最好回报,更是对自身工作的一种鞭策和促进。

但“没有时间表”的态度,却又让人的希望在瞬间破灭,这意味着梦想将遥遥无期,无时间表的表态,等于没有表态,没有时间表的异地高考权,等于没有权利。

有时间的限定,才会有希望的寄托。异地高考权本应是民众的一种基本权利,这样的权利因为权力的干扰而无以实现。“有权异地高考”不是权利的赋予,而是回归与承认。对此,公权部门应当正视权利诉求,千方百计想办法给予落实,而不是抛出一个“画饼”,整一个“杯中风景”。

基本权利无以实现已经令人郁闷,“无时间表”的实现之路更是对这种权利的漠视和再次伤害。既然一时无法实现,就不宜旧话重提。教育部相关人员这番先扬后抑的表态,跟“逗你玩”没什么区别,一方面想以此表现对民生需求的重视,另一方面又以“没有时间表”进行忽悠,官方的圆滑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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