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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在哪个时间点划分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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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所以讨论起来也一定有趣。

现在通常意义上的新中国是以1949年10月1日这天为时间点来划分的,这也是大陆一直沿用的习惯分法和叫法,而台湾就不会有这种分法,甚至香港和澳门也不会有。这样的分法其目的很直接:只有1949年10月1日以后才是新中国,而1949年10月1日以前的中国就当然是旧中国了。虽然已经这样叫了六十年,甚至已经习以为常,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随着大陆与台湾的越来越融洽,越来越密不可分,因此重新评价和审视这种分法和叫法就变得十分的必要。

这种分法中的政治化倾向太浓,时代印记明显,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特殊时代的产物。尽管这种分法有其一定的历史必要性及特殊性,但今天看来这些必要性和特殊性显然时过境迁,无法与今天大中华的包容性相通融。就历史而言,除了必要性和特殊性以外,还有真实性和科学性,而维护历史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比维护历史的必要性和特殊性更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因为只有历史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才是科学历史观的精髓所在。

那么什么是历史的真实呢?历史的真实是,“中国”这个概念作为一个国家概念是伴随着中华民国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就是说,中华民国出现以前是没有“中国”这个国家概念的。没有就是不存在,在不存在的前提下产生出来的东西才叫“新”东西。是中华民国创造了“中国”这个以前从没有过的国家概念,所以,“新中国”这个国家概念的专属权当归中国民国所有才符合历史的真实,中华民国才是中国历史上名副其实的新中国。

有人也许会说,虽然中华民国是历史上真实的新中国,但因中华民国没有使用这种叫法,所以才会有被后人占用的情况发生。这么说问题就来了,1、权利人不使用不必然导致他人可以占用;2、占用自然失去了历史的正当性基础;3、权利人不主张的权利不等于他人可以自由主张。

从一个侧面看,任何的东西,所谓新是相对于旧而言的,某种事物一旦被视为新或者当成新,那么就意味着有一天它将会自然地旧去,而且是不可抗拒的,这是由于大自然的无情而非人的无情。另外,用发展的眼光看,“新”字也不足取,会反向束缚住自我的手脚,时效性太强,所谓的“新”其实是不能永恒的。

两个观点:

一、新中国的叫法,因其时效性所致,所以不可取。如果非要有“新中国”这个叫法,就应该基于历史的真实,以中华民国成立之日为准,这里不妨可以借鉴一下法国的经验,比如:中华民国为新中国或第一中国,以后顺延为第二、第N。。。

二、可以去掉“新”与“旧”划分法,还“中国”这个国家概念的本来面目,维护中国的大一统,这样做不仅符合历史的延续性,也符合历史的科学性,有利于中国的长治久安。

最后,举一个相类似的例子,关于“抗战”的提法,一直以来是中国人民“八年抗战”的提法,教科书和现实生活中皆如此,但历史的真实是中国人民实际经历了“十四年抗战”,即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起始点是从1931年的九一八开始的。但长期以来,九一八以后发生在东北的那段抗战历史被忽略了。

社会在进步,人的认识在提高,相应地对历史的认知也会进步,相信那些沉埋于认知中的历史误会定会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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