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弊案,高院昨天逆转无罪判决,改判陈水扁18年有期徒刑,对陈水扁来说,他已因龙潭购地案发监服刑,除非未来官司有再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否则,依照旧法有期徒刑上限只有20年,以及服刑过半得报请假释的规定,扣除侦审中羁押和迄今服刑日数,最快在8年后,扁就「得」声请假释;但若判无期徒刑,至少要服刑15年,也就是13年后才有可能假释。
法界人士表示,虽然扁最快在民国108年底,符合得报请假释的门槛,但在假释实务上,除非扁在监表现良好,且有悛悔实据,综合社会观感,才可能在服刑逾2分之1假释门槛一过,就获假释的可能。至于服刑满二分之一,得假释仅是必要条件,能否假释,最后的裁量权仍在监所和法务部。
矫正署官员表示,相较于暴力累犯和其他重大刑案,贪污犯被为归类为较无再犯之虞的一群,只要假释出得了监狱的假释审议委员会,获假释的可能性就相对提高。
在扁家弊案中,目前经判决定谳的部分,有去年11月11日的龙潭购地案,扁被判刑11年,陈敏薰买官案,扁被判刑8年,合併定执行刑为17年6月,已在去年底发监台北监狱服刑中,扁迄今服刑超过10个月,另扁被控侵占外交零用金案,日前则判决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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