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政府主张以公民投票决定是否与对岸洽签和平协议,过去扁政府数度举办公投,引发争议也未获人民肯定。;马英九总统说,民众对公投的态度,可能因过去公投的纪录有不同看法,但这无碍于创制复决成为确定民意的方式,大家不应该因为过去公投的结果不是很满意,就排除了这项可以了解民意且确定民意的看法。
马英九20日表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有3个前提,包括国家需要、民意支持和国会监督,缺一不可,在此之前,更要凝聚国人的高度共识,这可以用民调、国会通过或付诸公投等方式了解,但由于两岸和平协议的签署比ECFA影响层面更广、性质也不同,将先交付公投决定,公投没过,不会推动签署,而抛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这个议题,只是为了巩固台海和平的现状。
马英九强调,我方对洽签和平协议的态度非常开放,一定要有高度民意支持、两岸有充分互信才会做。过去三年两岸已建立一定互动模式,台海和平已现曙光,他再提出和平协议,目的是为巩固现状使成永续和平,如过程中国内共识不够、两岸互信不够,暂时摆著也没有关系,黄金十年到了,三条件还不成熟,也可以不要签啊!
马英九说,要不要签要看条件是否成熟,不是以时间决定要不要签,有人认为十年一到就要签,我们可没有这样说,但这至少代表我们乐于巩固台海现状,巩固两岸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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